TAG8800衛星高壓無線語音核相儀用于遠距離(相距300米~800千米)核對高壓相位是否同相,相序顏色是否標注正確。也可用于近距離并網或環網核相。儀器適合1V~220KV輸電線路帶電作業和二次側帶電作業,具有高壓驗電功能。
儀器采用無線傳輸技術,操作安全可靠,使用方便,克服了有線核相器的諸多缺點。儀器采用GPS授時技術,兩臺(或多臺)儀器可以相隔幾百公里核相。儀器采用低功耗藍牙技術與手機APP建立連接,兩臺(或多臺)儀器可以通過兩臺(或多臺)手機相互通訊,所有的數據交互都在自建的服務器上完成。
二、工作原理
發射器可以判斷線路是否帶電,測量線路相位和頻率,并將測量數據發送給主機,主機由GPS授時后同時測量,計算兩臺主機相位差值即為兩線路相位差值,判斷兩線路同異相。
儀器測量原理的核心是兩主機同步測量的時間差異,采用GPS授時將兩主機的時間同步,其同步差異小于10納秒。由此引入的相位誤差小于0.1度。
三、安全事項
1、現場測試時,應按電力部門高壓測試安全距離標準進行操作。
2、標準配置絕緣桿3米,對應電壓等級為 ≤ 220kV。如測量線路電壓高于220KV時,請使用長度大于3米的絕緣桿。
四、技術參數
1、相位差準確度:誤差≤5°。
2、頻率準確度:±0.1HZ。
3、電壓測量范圍為1V~220KV。
4、發射器和接收主機的大傳輸視距約100米。
5、結果判斷(同相、異相)采用*標準,相位差≥30°為異相,相位差<30°為同相。
6、兩GPS主機測量距離300米~800千米。
7、根據GPS信號強弱自動切換GPS模式和授時模式。
8、真人語音提示測量結果和操作步驟。
9、302*240彩屏同時顯示線路相位差、頻率、矢量圖、電池電量、測量時間、經緯度、衛星數量、GPS信號強度等信息。
10、無操作1小時自動關機。
11、發射器和接收器均內置可充電鋰電池,且電池可拆卸更換。
12、主機電池容量為2600mAH,發射器電池容量為350mAH。
13、高壓測量時泄漏電流<10uA。
14、發射器工作功耗<0.1W,接收主機工作功耗<0.3W。
15、工作環境:-35℃--- +45℃ 濕度≤95%RH。
16、儲存環境:-40℃--- +55℃ 濕度≤95%RH。
17、整機重量:約11KG。
18、儀器包裝尺寸:長89cm*寬26cmm*高11cm*2個
武漢華頂電力設備有限公司編制
由于高壓試驗針對的目標設備的特殊性,在每一個高壓試驗項目開始前后都應當對試驗對象進行充分的放電。操作人員應在監護人的監護下,戴好安全帽,穿上絕緣靴,戴上絕緣手套,合上地刀并讓被試設備充分放電之后,再對被試設備本體直接連接接地導體放電,以保證其*放電。例如在電容器試驗前后,必須讓電容器對地充分放電,且每個電容器兩端都必須放電,以保證其*放電。在做電力電纜直流耐壓試驗時,應在降壓放電后,操作人員將所有試驗設備的電源斷開后,方可拆除試驗引線。放電所使用的放電棒等試驗設備應當定期檢查,對其絕緣部分應當按照規程定期試驗,保證其安全性;對其分壓電阻部分應當在每次試驗前測量阻值,確認符合標準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確保安全的其他措施
3.1 在試驗過程中嚴格遵守呼唱制度 在大部分的電氣操作過程中,都要嚴格遵守呼唱制度,高壓電氣試驗更是如此。在高壓試驗中,由于現場情況大部分情況下都較為復雜,有可能在人員嘈雜或噪音嚴重的場地開展,因此,在每次試驗中嚴格遵守呼唱制度也就成了高壓試驗的重要安全措施之一。在高壓試驗中,其他工作人員必須詢問操作人員是否可以開始工作,在確保電源斷開的情況下,得到對方的許可后方可工作。在沒有得到操作人員許可的情況下,在沒有明確試驗設備狀態的情況下就擅自連接或拆除試驗引線,或憑放電聲判斷電壓是否在升壓或降壓狀態,這是高壓試驗中的嚴重違章行為,這樣的行為往往會造成嚴重的事故,因此,這樣的狀況在高壓試驗中是禁止的。
3.2 認真分析高壓試驗全過程,做好危險點分析控制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應當發動每位員工,集思廣益,結合實際工作經驗,對所有高壓試驗項目的危險點進行討論之后細分,以此為基礎為每一個高壓試驗項目制定相關的過程控制卡,從試驗設備、材料的準備到試驗結束后現場的清理都應一一制定進過程控制卡中,使過程控制卡涵蓋所有高壓試驗環節,并在卡中將所有危險點的控制措施列出。每一次的高壓試驗開始前先結合工作任務和工作票,填寫相應的控制卡,從準備工作開始,對每一個危險點的防范措施進行一一確認并簽字,直至全部試驗工作結束,從程序上杜絕了人為地疏忽和大意造成的事故隱患,使各種安全措施制度化且與試驗工作結合為一體,這樣有效的提高了高壓試驗的安全性和參試人員的主動安全意識。
3.3 嚴肅勞動紀律,杜絕違章
3.3.1 在進行試驗工作時,不得TAG8800衛星高壓無線語音核相儀生產廠家TAG8800衛星高壓無線語音核相儀生產廠家進行與試驗無關的工作,如吸煙、打鬧、聊天等。
3.3.2 工作負責人要對參試人員的身體狀況有明確的了解,對于身體有如發燒、頭暈、精神不佳等不適感覺的以及飲酒后的人員嚴禁參加試驗工作。
3.3.3 嚴禁與試驗無關人員進入試驗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