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概述
HDDL-S電纜故障測試儀是一套綜合性的電纜故障探測儀器。是我公司在電纜故障測試儀上的新型設備,能對電纜的高阻閃絡故障,高低阻性的接地,短路和電纜的斷線,接觸不良等故障進行測試,適用于測試各種型號、不同等級電壓的電力電纜及通信電纜。
二:主要特點
1.功能齊全
測試故障安全、迅速、準確。儀器采用低壓脈沖法和高壓閃絡法探測,可測試電纜的各種故障,尤其對電纜的閃絡及高阻故障可無需燒穿而直接測試。如配備聲測法定點儀,可準確測定故障的精確位置。
2.測試精度高
儀器采用高速數據采樣技術,A/D采樣速度為100MHz,使儀器讀取分辨率為1m,探測盲區為1m。
3.智能化程度高
測試結果以波形及數據自動顯示在大屏幕液晶顯示屏上,判斷故障直觀。并配有全中文菜單顯示操作功能,無需對操作人員作專門的訓練。
4.具有波形及參數存儲,調出功能
采用非易失性器件,關機后波形、數據不易失。
5.具有雙蹤顯示功能。
可將故障電纜的測試波形與正常波形進行對比,有利于對故障進一步判斷。
6.具有波形擴展比例功能。
改變波形比例,可擴展波形進行精確測試。
7.可任意改變雙光標的位置,直接顯示故障點與測試點的直接距離或相對距離。
8.具有根據不同的被測電纜隨時修改傳播速度功能。
9.小體積便攜式外形,內裝可充電的電池供電,方便攜帶和使用。
三:技術參數
1.應用范圍及用途
HDDL-S電纜故障測試儀可測試各種型號的電力電纜(電壓等級1KV~35KV)和市話電纜、調頻通信電纜、同軸電纜及金屬架空線路上發生的短路、接地、高阻泄漏,高阻閃絡性故障和電纜的斷線、接觸不良等故障。并可測試電纜的長度和電波在電纜上的傳播速度。
2.測試距離:15Km (明線可達100千米)
3.探測盲區: 1m
4.讀數分辨率: 1m
5.功耗: 5VA
6.使用條件:環境溫度 0℃~+40℃
(極限溫度 -10℃~+50℃)
相對濕度 40℃(20~90)%RH
大氣壓強 (86~106)Kpa
7.體積:275×220×160mm3
8.重量:1.8kg
四:測試方法
1.低壓脈沖法(簡稱脈沖法)
2.沖擊高壓閃絡法(簡稱沖閃法)
五:基本原理
根據故障的探測原理,當儀器處于閃絡觸發方式時,故障點瞬時擊穿放電所形成的閃絡回波是隨機的單次瞬態波形,因此測試儀器應具備存儲示波器的功能,可捕獲和顯示單次瞬態波形。本儀器采用數字存儲技術,利用高速A/D轉換器采樣,將輸入的瞬態模擬信號實時地轉換成數字信號,存儲在高速存儲器中,經CPU微處理器處理后,送至LCD顯示控制電路,變為時序點陣信息,于是在LCD屏幕上顯示當前采樣的波形參數。
當HDDL-S電纜故障測試儀處于脈沖觸發方式時,儀器按一定周期發出探測脈沖加入被測電纜和輸入電路,即時啟動A/D工作,其采樣、存儲、處理和顯示與前述過程相同。LCD顯示屏上應有反射回波。
微處理器完成的數字處理任務包括:數據的采集、儲存、數字濾波、光標移動、距離計算、圖形比較、圖像的比例擴展,直到送LCD顯示。
脈沖發生器是根據微處理器送來的編碼信號,自動形成一定寬度的邏輯脈沖。此脈沖經發射電路轉換成高幅值的發射沖,送至被測電纜上。
高速A/D發生器是將被測電纜上返回的信號經輸入電路送高速A/D采樣電路轉換成數字信號,送微處理器進行處理。
鍵盤是人機對話的窗口,操作人員可根據測試需要通過鍵盤將命令輸入給計算機,然后由計算機控制儀器完成某一測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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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標GB-50150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
5.1供貨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采用的是優質材料和先進工藝,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供貨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經過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保養,在其壽命期內運行良好,供貨方應承諾設備的壽命不少于30年。在質保期內,由于供貨方設計、材料或工藝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內供貨方應免費負責修理或更換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機。
5.2質保期應為設備投運驗收后12個月或合同設備達到交貨地點18個月,質保期以先到為準。
5.3在質量保證期內,由于供貨方設備的質量問題而造成停運,供貨方應負責盡快更換有缺陷或損壞的部件,并賠償相應損失;同時,設備的質保期將延長,延長時間為設備重新投運后12個月。
5.4供貨方應對合同設備的設計、材料選擇、加工、制造和試驗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在合同設備的整個制造過程中嚴格按其執行。
5.5對合同設備供貨方應采用有運行經驗證明正確的、成熟的技術;若采用供貨方過去未采用過的新技術,應征得買方的同意。
5.6供貨方從其他廠采購的設備,一切質量問題應有供貨方負責。
6.1技術服務
6.1.1供貨方應一名工地代表,配合買方與安裝承包商之間的工作。供貨方應指派合格的有經驗的安裝監督人員和試驗工程師,對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和現場試驗等進行技術指導。供貨方指導人員應對所有安裝工作的正確性負責,除非安裝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供貨方人員的意見執行,并且,供貨方指導人員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將此情況通知買方。
6.1.2供貨方的工地代表,應在合同范圍內全面與買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與協商,以解決合同有關的技術和工作問題。雙方的工地代表,未經雙方授權,無權變更和修改合同。
6.1.3供貨方技術人員代表供貨方,完成合同規定有關設備的技術服務,指導、監督設備的安裝、調試和驗收試驗。
6.1.4供貨方技術人員應對買方人員詳細地解釋技術文件、圖紙、運行和維護手冊、設備特性、分析方法和有關的注意事項等,解答和解決買方在合同范圍內提出的技術問題。
6.1.5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應是正確的,如因錯誤指導而引起設備和材料的損壞,供貨方應負責修復、更換和(或)補充,其費用由供貨方承擔,該費用還包括進行修補期間所發生的服務費。買方有關技術人員應尊重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
6.1.6供貨方代表應尊重買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買方對安裝、調試工作提出的技術和質量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使設備的安裝、調試達到雙方都滿意的質量。如因供貨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工作拖期,買方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留在工地服務,且費用由供貨方自理。如因買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拖期,買方根據需要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留在工地服務,并承擔有關費用。
6.2在供貨方工廠的檢驗和監造長沙市電纜故障測試儀*長沙市電纜故障測試儀*
監造按照DL/T586-95《電力設備用戶監造技術導則》的規定執行,生產過程中主要工藝階段和出廠試驗,供貨方提前7天通知買方。由買方技術人員進行監造,并對主要技術數據和記錄進行認可,方可進行下一個工序或出廠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