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概述
變壓器的直流電阻是變壓器制造中半成品、成品出廠試驗、安裝、交接試驗及電力部門預防性試驗的必測項目,能有效發現變壓器線圈的選材、焊接、連接部位松動、缺股、斷線等制造缺陷和運行后存在的隱患。為了滿足變壓器直流電阻快速測量的需要,儀器采用全新電源技術,具有體積小、重量輕、輸出電流大等特點。整機由單片機控制,自動完成自檢、數據處理、顯示等功能,具有自動放電和放電指示功能。儀器測試精度高,操作簡便,可實現變壓器直阻的快速測量。
HDZRC-II雙通道直流電阻測試儀是專為三芯五柱大型變壓器溫升測量而設計,充電和測量速度快,能滿足變壓器溫升試驗對時間的要求,雙通道測量,實時采樣,打印輸出,使溫升試驗不再成為難題。
二、安全措施
1、使用本儀器前一定要認真閱讀本手冊。
2、儀器的操作者應具備一般電氣設備或儀器的使用常識。
3、本儀器使用應避開雨淋、腐蝕氣體、塵埃過濃、高溫、陽光直射等場所。
4、儀表應避免劇烈振動。
5、對儀器的維修、護理和調整應由專業人員進行。
6、測試完畢后一定要等放電報警聲停止后再關閉電源,拆除測試線。
7、測量無載調壓變壓器,一定要等放電指示報警音停止后,切換檔位。
8、在測試過程中,禁止移動測試夾和供電線路。
三、性能特點
1、儀器輸出電流大,電壓高。
2、雙通道測量,同時測量兩個電阻值。
3、具有完善的保護電路,可靠性強。
4、臥式結構,便于變壓器廠現場操作。
5、具有音響放電報警,放電指示清淅,減少誤操作。
四、技術指標
1、高壓側輸出電流:<1mA、40mA、200mA、1A、5A、10A
低壓側輸出電流:2A、5A、10A、20A
2、量程:
高壓側:
0.5mΩ~0.8Ω (10A)
1mΩ~2Ω (5A)
5mΩ~10Ω (1A)
100mΩ~50Ω (200mA)
1Ω~250Ω (40mA)
10Ω~20kΩ (<15mA)
低壓側:
100μΩ~500mΩ (20A)
200μΩ~1Ω (10A)
1mΩ~1.6Ω (5A)
5mΩ~4Ω (2A)
3、準確度:±(0.2%+2字)
4、分辨率:0.1μΩ
5、工作溫度:0~40℃
6、環境濕度:≤90%RH,無結露
7、工作電源:AC220V±10%,50HZ±1HZ
8、外形尺寸:448*463*177(mm)
9、凈重:17.6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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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室應保持光線充足,門窗嚴密,通風設施完備;室內宜留有符合要求、標志清晰的信道。試驗室周圍應有消防通道,并保證暢通。控制室應鋪橡膠絕緣墊。
高壓試驗室宜配備相應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線、防燙傷的防護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設施,配備應急照明電源。
4.3其他
試驗室應有安全工作制度,主要設備均應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完備的技術檔案。每次試驗全過程應有完整、詳細的記錄。使用試驗設備后,對設備的狀況應有描述,維修宜有完整的記錄。
易燃易爆或放電后可能產生毒性物質的設備應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SF6 氣體絕緣高壓試驗設備及試品應密封良好,試驗現場應按規定裝設強力通風裝置和防護設施。
重要的儀器和弱電設備應裝設防止放電反擊和感應電壓的保護裝置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安全管理措施5.1制度建設與監督檢查
高壓試驗室應執行本標準及試驗室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應結合自身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安全規范、設備安全操作細則和試驗作業指導書等制度。
試驗室應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本規程及有關安全規程、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在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時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對涉及到主要試驗設備的重要試驗項目,試驗負責人應組織編寫高壓試驗方案。方案中應明確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方案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試驗任務、試驗時間、試驗接線、使用設備、人員名單及分工、操作步驟、安全措施、安全監護人等。試驗方案由試驗室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試驗方案的編寫人不應擔任試驗方呼和浩特變壓器溫升試驗直流電阻測試儀選型案批準人。
特別重要的大型試驗項目的試驗方案應經主管部門批準。
5.2人員配備和分工
進行高壓試驗時,應明確試驗負責人,試驗人員不得少于2人,試驗負責人即是安全責任人,對試驗工作的安全全面負責。
在高壓試驗過程中,由試驗負責人統一發布操作指令,試驗人員應按試驗負責人的指令進行試驗操作,不應擅自操作。必要時,應在高壓試驗方呼和浩特變壓器溫升試驗直流電阻測試儀選型案中明確保證安全的具體措施、安全監護人等。
高壓試驗室技術負責人應由從事高壓試驗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擔任。
試驗負責人應由從事高壓試驗工作2年以上的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人員或技術熟練的高壓試驗人員擔任。
高壓試驗室宜配備相應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線、防燙傷的防護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設施,配備應急照明電源。
4.3其他
試驗室應有安全工作制度,主要設備均應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完備的技術檔案。每次試驗全過程應有完整、詳細的記錄。使用試驗設備后,對設備的狀況應有描述,維修宜有完整的記錄。
易燃易爆或放電后可能產生毒性物質的設備應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SF6 氣體絕緣高壓試驗設備及試品應密封良好,試驗現場應按規定裝設強力通風裝置和防護設施。
重要的儀器和弱電設備應裝設防止放電反擊和感應電壓的保護裝置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安全管理措施5.1制度建設與監督檢查
高壓試驗室應執行本標準及試驗室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應結合自身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安全規范、設備安全操作細則和試驗作業指導書等制度。
試驗室應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本規程及有關安全規程、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在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時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對涉及到主要試驗設備的重要試驗項目,試驗負責人應組織編寫高壓試驗方案。方案中應明確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方案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試驗任務、試驗時間、試驗接線、使用設備、人員名單及分工、操作步驟、安全措施、安全監護人等。試驗方案由試驗室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試驗方案的編寫人不應擔任試驗方案批準人。
特別重要的大型試驗項目的試驗方案應經主管部門批準。
5.2人員配備和分工
進行高壓試驗時,應明確試驗負責人,試驗人員不得少于2人,試驗負責人即是安全責任人,對試驗工作的安全全面負責。
在高壓試驗過程中,由試驗負責人統一發布操作指令,試驗人員應按試驗負責人的指令進行試驗操作,不應擅自操作。必要時,應在高壓試驗方驗室應保持光線充足,門窗嚴密,通風設施完備;室內宜留有符合要求、標志清晰的信道。試驗室周圍應有消防通道,并保證暢通。控制室應鋪橡膠絕緣墊。
高壓試驗室宜配備相應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線、防燙傷的防護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設施,配備應急照明電源。
4.3其他
試驗室應有安全工作制度,主要設備均應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完備的技術檔案。每次試驗全過程應有完整、詳細的記錄。使用試驗設備后,對設備的狀況應有描述,維修宜有完整的記錄。
易燃易爆或放電后可能產生毒性物質的設備應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SF6 氣體絕緣高壓試驗設備及試品應密封良好,試驗現場應按規定裝設強力通風裝置和防護設施。
重要的儀器和弱電設備應裝設防止放電反擊和感應電壓的保護裝置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安全管理措施5.1制度建設與監督檢查
高壓試驗室應執行本標準及試驗室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應結合自身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安全規范、設備安全操作細則和試驗作業指導書等制度。
試驗室應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本規程及有關安全規程、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在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時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對涉及到主要試驗設備的重要試驗項目,試驗負責人應組織編寫高壓試驗方案。方案中應明確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方案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試驗任務、試驗時間、試驗接線、使用設備、人員名單及分工、操作步驟、安全措施、安全監護人等。試驗方案由試驗室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試驗方案的編寫人不應擔任試驗方案批準人。
特別重要的大型試驗項目的試驗方案應經主管部門批準。
5.2人員配備和分工
進行高壓試驗時,應明確試驗負責人,試驗人員不得少于2人,試驗負責人即是安全責任人,對試驗工作的安全全面負責。
在高壓試驗過程中,由試驗負責人統一發布操作指令,試驗人員應按試驗負責人的指令進行試驗操作,不應擅自操作。必要時,應在高壓試驗方案中明確保證安全的具體措施、安全監護人等。
高壓試驗室技術負責人應由從事高壓試驗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擔任。
試驗負責人應由從事高壓試驗工作2年以上的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人員或技術熟練的高壓試驗人員擔任。
高壓試驗室宜配備相應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線、防燙傷的防護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設施,配備應急照明電源。
4.3其他
試驗室應有安全工作制度,主要設備均應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完備的技術檔案。每次試驗全過程應有完整、詳細的記錄。使用試驗設備后,對設備的狀況應有描述,維修宜有完整的記錄。
易燃易爆或放電后可能產生毒性物質的設備應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SF6 氣體絕緣高壓試驗設備及試品應密封良好,試驗現場應按規定裝設強力通風裝置和防護設施。
重要的儀器和弱電設備應裝設防止放電反擊和感應電壓的保護裝置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安全管理措施5.1制度建設與監督檢查
高壓試驗室應執行本標準及試驗室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應結合自身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安全規范、設備安全操作細則和試驗作業指導書等制度。
試驗室應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本規程及有關安全規程、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在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時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對涉及到主要試驗設備的重要試驗項目,試驗負責人應組織編寫高壓試驗方案。方案中應明確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方案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試驗任務、試驗時間、試驗接線、使用設備、人員名單及分工、操作步驟、安全措施、安全監護人等。試驗方案由試驗室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試驗方案的編寫人不應擔任試驗方案批準人。
特別重要的大型試驗項目的試驗方案應經主管部門批準。
5.2人員配備和分工
進行高壓試驗時,應明確試驗負責人,試驗人員不得少于2人,試驗負責人即是安全責任人,對試驗工作的安全全面負責。
在高壓試驗過程中,由試驗負責人統一發布操作指令,試驗人員應按試驗負責人的指令進行試驗操作,不應擅自操作。必要時,應在高壓試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