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機符合GB8410-2006、美標FMVSS571.302、DIN7520《汽車內飾材料的燃燒特性》試驗方法。將試樣水平地夾在U形支架上,在燃燒箱中用規定高度火焰點燃試樣的自由端15S后,確定試樣上火焰是否熄滅,以及試樣燃燒的距離和燃燒該距離所用的時間。內飾材料包括汽車內飾零件所用的單一材料或層積復合材料,如座墊、座椅靠背、座椅套、安全帶、頭枕、扶手、活動式折疊車頂、所有裝飾性襯板、儀表板、雜物箱、室內貨物架板、或后窗臺板、窗簾、地板覆蓋物…..
技術參數:
1、燃燒箱:①不銹鋼板結構,鋼板厚度1.2mm
②燃燒室尺寸:寬×高×深: 385×360×204mm
③底部有10個直徑為19mm的通風孔,四壁靠近頂部四周有寬13mm的通風槽。
④試驗支架:由兩塊U形耐腐蝕的金屬鋼板制成,尺寸長×寬為361×100mm
2、控制箱:① 燃燒時間:0~99.99/S/M/H任意設定
②停燃時間: 燃燒時間:0~99.99/S/M/H任意設定
3、燃燒燈:①噴嘴內徑:9.5mm
②氣源:煤氣(客戶自備)
③火焰高度:38mm
4、金屬梳:長度:110mm,沒25mm內7~8個光滑圓齒
試驗類型:水平試驗。
試驗方法:將試樣固定于支架上,在燃燒箱中受小火焰點燃,火焰在試樣的自由端點燃,施加火焰到規定時間,燃燒器自動熄滅,記錄燃燒時間,火焰自然熄滅時間,余焰時間,火焰蔓延距離或燃燒到規定標記距離所用時間及其它試驗現象。(根據標準規定要求自由設定相對應的施燃時間)。
火焰要求:火焰高度為38mm(藍焰為19mm)。
- 汽車內飾材料燃燒機使用范圍
主要針對汽車內飾材料的可燃性進行定性評定。適用于各種類型的汽車內飾材料生產廠家及其材料部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
二、汽車內飾材料燃燒機技術指標
2.1環境溫度:-5℃-30℃。
2.2相對濕度:≤85%。
2.3供電電壓:220V+10%、50HZ,功率:100W。
2.4氣源:液化石油氣
2.5儀器外形尺寸:590mm*210mm*460mm。
2.6秒表精度不低于0.5s。
2.7本生燈(即燃燒器)對試樣施加火焰15s。
2.8本生燈管內徑9.5mm+0.1mmm,長約100mm。
2.9試驗傾角:本生燈90°垂直對著水平放置的樣品燃燒
2.10火焰高度:20mm±2mm到100mm±2mm可調(一般調為38mm)
2.11施焰時間:0-999.9s±0.1s可調(一般選擇為15s)
2.12續燃時間:0-999.9s±0.1s,觀察火焰達到*標線后手動開始、手動暫停
2.13燃燒氣體:液化石油氣或煤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