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地物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釋放量檢測箱GB/T 35457-2017鋪地物VOC釋放量檢測箱
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釋放量環境測試艙 60升VOC試驗艙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釋放量測定環境艙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釋放量環境測試艙 環境測試艙法測定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釋放量 voc檢測艙
一、用途與使用范圍
本小型VOC釋放量環境測試艙主要華衡用于適用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釋放量量的試樣設備,用于測定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釋放量,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總和,二硫化碳和甲醛等有害物質釋放量的測試。
本小型VOC釋放量環境測試艙配備二、四、六個標準環境測試艙,可以同時進行多個試樣的試驗,能夠為質檢機構與檢測單位提供較高的工作效率。
原理:將試樣置于溫度、濕度和通風條件的環境測試艙中,經過一定的平衡時間之后通過檢測艙內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確定試樣的有害物質釋放量
、技術指標: 鋪地物VOC釋放量檢測箱
1、內艙:容積為60L,
2、艙體數量:400×500×300mm×(6、4、2)個,內壁圓角處理,無風循環死角。
3、工作溫度:20~65℃,
5、工作濕度:4~60 % RH,
6、濕度控制:干、濕氣比例雙向快速調節法
7、空氣交換率可調范圍:0.1~2 次/小時,
8、中心風速可調范圍:0.1~0.3 m/s,風速任意可調,
9、艙體本底濃度:
甲醛≤0.006mg/m3
單體VOC≤0.002mg/m3,
TVOC≤0.02mg/m3;
10、供氣凈化系統:采用多級凈化(包括高溫催化氧化VOC凈化組件,低溫冷卻VOC凈化組件、冷干機除水除油凈化組件、粉塵顆粒過濾器凈化系統、甲醛過濾器、高效層疊式活性炭吸附過濾系統等多重凈化方式)。
11、艙門:每艙艙門獨立控制,門縫間隙寬度可調節,調節行程不小于 ±5mm,選用密封良好的明裝式杠桿迫緊鎖。
12、工作室數量:6個、4個、2個,
13、采樣口數量:每艙2個,配采樣轉接頭。噪音:不大于65分貝(距離設備1米位置)
14、該環境測試艙還應符合GB/T 37884-2019 、GB 36246-2018及JG/T 481-2015標準中對測試艙的其它要求。
15、艙漏風量小于空氣供應量的5%;
16、艙內應滿足正壓10Pa±5Pa;
17、甲苯和醇酯十二(2,2,4-*基-1,3-戊二醇及其異構體)的回收率不小于80%。
60升VOC釋放量環境測試艙,60升VOC釋放量小型釋放艙,60LVOC釋放量小氣候箱。
一立方米甲醛氣候試驗箱快速操作規程濟南華衡
1、打開水箱加水閥蓋,分別在露點水箱和溫度水箱中將水加到水位,并旋緊開關。
2、將設備電源插頭插入大于16A以上的電源插座內。
3、打開箱體上的“空氣開關”開關,15秒鐘以后儀表有顯示,若儀表上不出現鳴叫和報警,說明水位正常。
4、將氣體流量計的刻度調至1m³/H的流量,觀察顯示器的水位,一般水泵和氣泵同時工作時,水位會處于一個相對穩定的狀態,并一直保持這個狀態,水位顯示為中水位按鈕按下或者中水位與高水位按鈕跳來跳去。
5、溫控水箱內的水與露點水塔內的水2個月一換(蒸餾水或去純凈水)。
6、不得再低于零度環境下存儲、使用本設備;如果必須在零度以下的環境下放置,必須全部排空設備內的水(管路、熱交換器、水泵、水箱、水塔)。
7、氣溫過高超過30度時,需要開啟空調進行試驗,否則會影響試驗效果。
8、氣溫低于10度時,需要開啟空調或者具備制暖效果的設備進行試驗,否則會影響試驗效果。
甲醛釋放量測試系統GB18580-2017 GB17657-2013
甲醛釋放量測試系統由甲醛樣品預處理試驗箱和一立方米甲醛氣候試驗箱組成,*GB18580—2017、GB17657—2013標準的要求。
華衡四工位甲醛預處理箱+一立方一立方米甲醛氣候試驗箱效率分析:
一臺甲醛預處理箱+一臺一立方米甲醛氣候試驗箱=四臺一立方米甲醛氣候試驗箱的工作效率,
一臺甲醛預處理箱+兩臺一立方米甲醛氣候試驗箱=六臺一立方米甲醛氣候試驗箱的工作效率。
一臺甲醛預處理箱+四臺一立方米甲醛氣候試驗箱=八臺一立方米甲醛氣候試驗箱的工作效率。
華衡 智能式一立方米甲醛氣候試驗箱QHX-1000 四工位甲醛預處理箱 QHX-YC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