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R-G系列齒輪洛氏硬度計
PHR-G系列齒輪洛氏硬度計
初 試 驗 力 : 10kg
總 試 驗 力 : 62.5kg
顯 示 單 位 : HRC
示 值 誤 差 : ≤2.0HRC
重復性誤差 : ≤2.0HRC
測 量 范 圍 : m=2~35
m=35~70(可擴展)
重 量: 5.7~7.9kg
型 號 | 模 數 | 大開口尺寸(mm) | 可測試分度圓直徑 | 重 量 (kg) | 說 明 |
PHR-G6 | 2~10 | 140 | 范圍30~400 | 5.7 | 型號中的數字表示可測試齒輪的大公法線長度(英寸) |
PHR-G28 | 3~35 | 700 | 大2000 | 7.9 |
使用須知
1 使用前應檢查硬度計的指針在自由狀態(tài)下應指零位。(如指針微量偏離零位時,可以松動右上角壓緊螺絲,轉動表面,對準零位)。將硬度計壓在玻璃板上時,指針應指100度。(壓針端面與壓腳底面嚴密接觸于玻璃板上)。如不指零位和100度時,可以輕微按動壓針幾次,如仍不指零位和100度時,則不能使用,如在定荷架上使用時,可以撳動手柄,使工作臺上升,將定位銷插入工作臺下部小孔,調整使用,如仍不指100度時同樣不可使用。D型硬度計裝置在定荷架上使用時,調整工作臺平行度時壓針頂端不能直接壓在工作臺玻璃臺上,否則會壓傷工作臺玻璃臺面,必須在工作臺上放置量塊或平整的玻璃板后再行操作。
2 橡膠試樣的厚度不小于6毫米,寬度不小于15毫米,長度不小于35毫米。試樣厚度不足6毫米時,可用同樣膠片重疊測定,但不過3層,并要求膠片上下并行。
3 橡膠硬度測定溫度應在18-28℃,試樣在試驗溫度下應至少存放5小時。
4 塑料試樣為正方形,邊長50毫米,厚度6毫米,也允許用50×15毫米的試樣。
5 塑料硬度測定溫度應為20℃±2℃,試樣在試驗溫度下放置16小時。
6 橡膠及塑料試樣表面均應光滑、平整,不應有缺陷、機械損傷及雜質。
7 硬度計使用完畢后,裝入儀器盒或儀器箱內。放置于燥處防止受潮。
8 定荷測定架上的升降小軸和工作臺底部,請注意經常揩擦防銹油,涂少量防銹油以防生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