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氣(CEMS)排放連續監測系統產品介紹
本系統設備的功能設計、結構、性能、安裝和試驗等方面的技術要求,均符合有關環境保護標準要求,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行業標準要求。
HJ 76-2017 《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75-2017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
技術要求及監測方法》
GB13223-2011 《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HJ 212-2017 《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
GB13271-2014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29620-2013 《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3095-1996 《大氣環境質量標準》
GB18485-2007 《生活垃圾焚燒污染物控制標準》
CJJ90—2002 《城市生活垃圾焚燒工程技術規范》
CJ/T118—2002 《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爐技術規范》
GB16297-1996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T16157-1996 《固體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9078-1996 《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3095-1996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GB12519-1990 《分析儀器通用技術條件》
系統(CEMS)采用抽取冷凝法測量原理,可連續自動監測煙氣中SO2、NOx、CO2、CO、O2、顆粒物、濕度、溫度、壓力、流速(流量)等參數,并通過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平臺向企業和提供實時、準確的監測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