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集熱器熱性能測試方法執行標準
太陽能集熱器熱性能測試現場主要內容為資料收集、現場檢查、現場檢測等。現場工作范圍主要包括建筑周邊、冷熱源機房、空調機房和新風機房、采用可再生能源系統現場、智能化機房、鍋爐房、低壓配電室、不同功能房間、公共區域以及特殊用能區域等。這些內容需要建設單位配合完成。
太陽能集熱器熱性能測試結果由能效測評機構出具的可再生能源系統測評報告,結果包含指標評價、性能評價和性能分級評價。評價*行單項指標評價,根據單項指標的評價結果進行性能合格判定,判定結果合格的宜進行分級評價,分級評價包含1級、2級、3級,各類可再生能源系統分級評價詳見相關標準。
太陽能集熱器熱性能測試以單項可再生能源系統為對象,包括太陽能熱利用系統、太陽能光伏系統、地源熱泵系統等。
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以單棟建筑為對象,且包括與建筑相聯的管網和冷熱源設備。居住建筑的用能設備主要指采暖空調系統;公共建筑的用能設備主要指采暖空調系統和照明兩大類。
綠光新能源按照能效測評規定,總結以下的建筑類型是必須完成太陽能集熱器熱性能測試項目的:
1、新建(改建、擴建)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大體建筑面積為2萬平方米及以上);
2、新建居住建筑;
3、新建(改建、擴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
4、實施節能綜合改造并申請財政支持的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5、省級建筑節能專項引導資金安排的項目;
6、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的相關項目;
7、申請節能示范工程的建筑;
8、申請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建筑。
太陽能集熱器熱性能測試方法執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