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60598-1 / GB7000.1 第 12.5.1 章 e)、附錄 C 章節 b)2)、圖 C.3
根據 IEC 62035 / GB19652 光源的光源的安全標準,對于某些金屬鹵化物燈和某些高壓鈉燈燈具,按照光源的技術參數可能導致鎮流器、變壓器或啟動裝置過熱的,用本負載做試驗。
燈具內的光源用本負載代替,試驗以本負載開始,燈具和控制裝置穩定在防風罩的環境溫度下,改變電阻 R,將燈電流調節到標稱燈電流的 2 倍,不進一步調節 R。
如果在超過 IEC60598-1 / GB7000.1 第 12.5.2 章要求的溫度限值前已達到穩定狀態,熱保護控制裝置的保護裝置沒有動作,則需要調節 R,以適當幅度,如 10% 增量,增加電流。應注意每一次調節盡可能達到穩定狀態,無論如何,電流不應調節到高于標稱燈電流的 3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