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錘沖擊試驗臺,用于IEC
功能要求:符合IEC6
所有電錘,包括錘鉆,被鉛垂地裝在圖103所示試驗器上,且以額定電壓或額定電壓范圍平均值,每次運行4個6h,各次間隔至少為30min。在這些試驗中,電錘作斷續運行,每個運行周期由30s運行期和90s斷電停歇期組成。試驗時,通過一彈性體對電錘施加一保證沖擊機構穩定運行的軸向力。可用不裝在工具內的開關來接通或斷開工具。該試驗期間,允許更換電刷,并且像在正常使用中那樣對工具加潤滑油和潤滑脂。如果沖擊機構在試驗中發生機械故障,但不致引起可觸及部分帶電,則允許更換一個新的沖擊機構。 700W以下, 90公斤底座支架,配沖擊頭,沖擊墊板 700W-1200W, 180公斤底座支架,配沖擊頭,沖擊墊板 1200-1800W, 270公斤底座支架,配沖擊頭,沖擊墊板 1800-2500W, 360公斤底座支架,配沖擊頭,沖擊墊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