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粗魯搬運試驗裝置符合標準:GB 9706.1-2020 科研電器設備 部分 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試驗裝置根據 GB 9706.1-2020 第 15.3.5 粗魯搬運試驗等章節而設計
二、LSK-B81標準內容
GB9706.1-2020-15.3.5 *粗魯搬運試驗裝置
移動的ME設備和ME設備的移動的部件應能承受由粗魯搬運和移動而產生的應力,并不應產生不可接受的風險。通過下列試驗來檢驗是否符合要求。樣品在運輸姿態以任何適當的安全工作載荷和正常使用所允許的最不利條件下進行試驗。試驗期間,應有適當的預防措施避免粗魯搬運應力或沖擊而引起失衡。
試驗如下:
a) 上臺階沖擊試驗
推動樣品沿著正常運動方向以0.8m/s±0.1m/s的速度運動,或對于電機驅動的移動的ME設備,以其能保持的速度運動,使其撞向牢固固定在水平地面上高度為40mm的堅固硬木面障礙物3次。行進方向垂直面對障礙物。樣品不必越過40mm的障礙物。
b) 下臺階沖擊試驗
樣品沿正常運動方向以0.8m/s±0.1m/s的速度,或對于電機驅動的移動的ME設備,以其能保持的速度運動,使其從固定于硬質基礎上(如混凝土)的40mm 高的垂直臺階推落3 次。運動方向垂直下降臺階面。在下降臺階沖擊試驗過程中,若腳輪以外的部件在腳輪觸地之前接觸障礙物,則繼續推動ME 設備直到它下降。
c) 門框沖擊試驗
樣品以0.8m/s±0.1m/s的速度,或以電機驅動的移動的ME設備以其所能保持的速度,沿著正常運動方向運動,撞擊靠在垂直硬質支撐物上的厚度與寬度均為40mm的硬木障礙物3次,垂直硬木障礙物的高度一定要比ME設備的撞擊點高,運動方向垂直面對障礙物。每次試驗后,任何導致一個不可接受風險的持續損壞,則測試不通過。
注 1:見 15.3.1 的符合準則。
注2:當ME設備因粗魯搬運的沖擊/應力后仍未受損,則根據9.4評估其穩定性。
三、設備用途
用于檢驗移動的ME設備和ME設備的移動的部件應能承受由粗魯搬運和移動而產生的應力,并不應該產生不可接受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