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UHK-30-200浮子液位控制器(以下簡稱控制器)根據浮子隨磁力線傳動原理而工作,裝入主管內的預置控制點的干簧觸頭受到外浮子中磁鐵激勵,將干簧觸頭狀態進行切換,使浮子隨被監測的介質液位而改變其高度,從而達到對液位進行監控作用。輸出控制量可以供給閃光報警儀,可編程序控制器,或中間繼電器和電磁閥使用。
控制器適用于化工、石油、船舶以及其它貯液設備和貯運工具,在加注液體時或工序過程中預置設定點的液位報警或控制。
3、主要技術指標
3.1公稱長度:300 ~ 6000mm
3.2控制誤差:±10mm
3.3輸出觸點容量:230V.AC/DC.40VA/20W
只限于 28V;
3.4介質比重:≥
3.5工作壓力:1.6MPa
3.6工作介質溫度:≤
工作環境溫度: -25℃ ~ +
3.7防爆等級及證號
防爆等級:ExiaIICT3~T6 防爆證號: GYB091570
防爆等級:ExdIICT3-T6 防爆證號: GYB101279
4、控制器安裝及使用與維護
4.1、UHK-30-200安裝示意
控制器必須按圖一所示安裝,法蘭型安裝使用適合該法蘭的螺釘、墊片和螺母,用適合密封墊片,確保墊片安裝二法蘭間的位置,緊固螺釘即可。浮球必須垂直向下,呈未啟動狀態,應確保浮子上下擺動不受影響。同樣,使用螺紋安裝,也應確保浮子上下擺動不受影響。選擇浮子型式見表一,控制器動作結構形式及控制動作最小尺寸見圖二和表二

控制器正常使用,浮子不會磨損。但是控制器必須安裝在鐵磁環境之外,否則控制功能可能會產生誤動作,并造成產品損壞。
5、注意事項
5.1、接線應牢固,接線盒引線螺紋與接線盒蓋螺釘應擰緊,以免雨水進入接線盒內,使導線電氣性能受影響。
5.2、控制器觸點容量應按技術參數要求使用。
5.3、工作環境溫度應按技術參數要求使用。
6、質量保證
控制器在出廠之日起12個月內,當由于制造質量引起的故障而不能正常工作時,制造廠將給與免費修理或更換。
7、產品成套和附件
(1) 控制器一臺;
(2) 裝箱單一份;
(3) 產品說明書一份;
(4) 產品合格證一份。
UHK-30-200Bi本安型浮子液位控制器安裝使用注意事項 由上海天敏自動化儀表有限公司生產的UHK-30-200Bi本安型浮子液位控制器,經儀器儀表防爆安全監督檢驗站(NEPSI)檢驗,符合GB 3836.1-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3836.4-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4部分:本質安全型“i” 》防爆標準規定的要求,產品防爆標志為ExiaⅡCT3-T6, 防爆合格證號為GYB091570。 該產品必須與防爆檢驗機構認定的安全柵相配才能構成本安防爆系統,方可使用于現場存在ⅡC級以下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場所。 用戶在使用時需注意以下事項: 1. 產品外殼設有接地端子,用戶在使用產品時應可靠接地。 2. 產品使用環境溫度: 3. 產品防爆標志中的溫度組別與被測介質關系如下: 本安型防爆等級 ExiaⅡCT3 ExiaⅡCT4 ExiaⅡCT5 ExiaⅡCT6 介質溫度 4. 浮子液位控制器的本安參數為: Ui=28V Ii=100mA Pi=0.8W Ci=OµF Li=OmH 5. 安裝現場不存在對產品外殼有腐蝕作用的氣體。 6. 安全柵必須安裝在不含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安全場所,其安裝使用應遵守該安全柵使用說明書。 7. 該產品與安全柵本安端之間的連接電纜為屏蔽電纜(必須有絕緣護套),每根線芯截面積> Uo≤Ui、Io≤Ii、Po≤Pi、Co≥Ci+Cc、Lo≥Li+Lc。 注:Uo、Io、Po、Co和Lo分別代表安全柵的本安輸出參數及外部允許參數; Cc 和Lc分別代表連接電纜的分布電容和電感。 8. 用戶不得自行更換該產品的零部件,應會同產品制造商共同解決運行中出現的故障,以杜絕損壞現象的發生。 9. 產品的安裝、使用和維護應同時遵守產品說明書、GB3836.13-1997“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3部分: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的檢修”、GB3836.15-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5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及GB50257-199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 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 UHK-30-200Bd隔爆型浮子液位控制器安裝使用注意事項 由上海天敏自動化儀表有限公司生產的UHK-30-200Bd隔爆型浮子液位控制器,經儀器儀表防爆安全監督檢驗站(NEPSI)檢驗,符合GB 3836.1-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 3836.2-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隔爆型電氣設備“d” 》防爆標準規定的要求,產品防爆標志為ExdⅡCT3-T6, 防爆合格證號為GYB101279。 用戶在使用時需注意以下事項: 1. 產品外殼設有接地端子,用戶在使用產品時應可靠接地。 2. 產品使用環境溫度: 3. 現場安裝、維護必須遵守“斷電源后開蓋”的警告語。 4. 引入電纜護套外徑應滿足φ10± 5. 安裝現場應不存在對產品外殼(鋁合金)有腐蝕作用的有害氣體。 6. 產品溫度組別與被測介質溫度的關系如下: 隔爆型防爆等級 ExdⅡCT3 ExdⅡCT4 ExdⅡCT5 ExdⅡCT6 介質溫度 7. 用戶不得自行更換該產品的零部件,應會同產品制造商共同解決運行中出現的故障,以杜絕損壞現象的發生。 8. 產品的安裝、使用和維護應同時遵守產品說明書、GB3836.13-1997“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3部分: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的檢修”、GB3836.15-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5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及GB50257-199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 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