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心溫度計/可測油溫
1 檢測意義
1.1細菌生長zui適宜的溫度為10~60℃范圍之內。因此,食品的儲存溫度應控制在10℃以下。食品加工應當燒熟煮透,固體食物的中心溫度應在70℃以上、并保持一定的時間才可殺滅細菌。
1.2在食物烹飪后至食用前,超過2小時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放涼后在0~10℃之間冷藏。
1.3煎炸食品時,油溫zui高不得大于250℃,一般不得超過190℃。
2 檢測試材:采用量程可達300℃的食品中心溫度計。
3 檢測方法:開啟溫度計,將探針插入待測固態、半固態食品中心部位或液態食品中,待溫度顯示穩定后讀取測量溫度。
4 注意事項:食品中心溫度計的使用按其說明書操作。
食品中心溫度計/可測油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