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構要求:
可從外觀檢查、絕緣電阻和耐壓試驗三個方面來考核,以確保產品的結構可以滿足規定要求。
(2)性能要求
①工作限值。該試驗應在產品使用(或應能正常工作)條件時的zui低和zui高環境溫度下進行,以考核產品的正常工作能力。
②溫升試驗。溫升試驗分為環境空氣溫度測量、部件溫度測量、部件溫升;主電路溫升、控制電路溫升、電磁線圈溫升、輔助電路溫升。不同的電路,不同的絕緣等級溫升的規定值是不同的。
③絕緣性能試驗。根據被試產品規定的額定工作電壓,確定絕緣電阻阻值及額定沖擊耐受電壓的等級。
④工作性能試驗。根據有關產品標準中的規定,對被試產品的工作性能需進行逐項試驗,包括限流、過流保護、電壓波動、壓力保護等試驗。
⑤振動和沖擊試驗。振動和沖擊試驗,首先在同一個方向進行增強隨機振動量級的模擬長壽命試驗,其次做沖擊試驗,zui后做功能性隨機振動試驗。一個方向完成后,再在其他方向進行試驗。
⑥噪聲試驗。應按產品標準或相關標準進行試驗。
⑦氣候試驗。必要時,應進行低溫、干熱、濕熱、鹽霧等一系列試驗測試,以檢驗
產品適應環境條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