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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按照《山西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山西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現批準發布《地表水流量測量 走航式多普勒
流量計法》(T/SXAEPI 3—2022)團體標準。該標準于2022年7月19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參考GB 50179 河流流量測驗規范;GB/T 24558 聲學多普勒流速剖面儀;SL 337 聲學多普勒流量測驗規范等文件中的部分內容。
本文件給出了采用走航式多普勒流量計法測量地表水流量的有關的術語和定義、方法原理、儀器設備、測量要求、測量步驟和質量控制。本文件適用于天然河流、湖泊、水庫、人工河渠等不規則地表水斷面走航式多普勒流量計法的流量測量。
方法原理:
利用聲學多普勒原理,通過走航式的移動方式,測量分層水介質散射信號的頻移信息,并利用矢量合成方法獲取垂直剖面流速與截面積,而得出流量。
儀器設備:
1.走航式多普勒流量計:應配有載體(如三體船、單體船或帶動力的遙控船)、GPS 系統。2.安全防護裝備:游泳圈、救生衣等。3.測距工具:卷尺或激光測距儀。
測量要求:
1.采用走航方式的流量測量,宜根據測量斷面的水深、流速和含沙量等情況,選用合適工作頻率的聲學多普勒流量計,或選用多頻智能的多普勒流量計。
2.走航式流量測量的斷面選擇,宜選擇順直、穩定、水流集中、無回流和死水的河段。
3.在測驗前,應根據斷面情況,如可能最大流速、測量船動力情況和測驗要求設置走航式多普勒聲學流速儀參數。
4.走航式流量測量時,測船宜沿著橫斷面從一岸橫跨到對岸,并保持均勻船速。通常,船速宜小于或等于流速。
5.走航式流量測量過程中,采用底跟蹤技術測量船速,同時測量移動的流量計與水流的相對速度。當水流速度和水中含沙量較大,河床表面可能有底沙運動時,底跟蹤測量的船速會產生較大誤差,應采用GPS跟蹤測量船速。
6.流量計宜配備外接或內置的、精度在亞米級以上的GPS系統。
質量控制:
1.每半測回流量值與平均值的相對偏差不超過 5%,否則需重新測量。
2.每次測量完成后,應對原始數據進行審查,主要包括:1) 河寬、流量等數據結果,若出現明顯離群數據或負值,該組數據需舍棄并重新測量;2) 譜圖完整性及譜圖間對稱性,若譜圖不連續或譜圖間不對稱,則該組數據應舍去并重新測量。
3.在水流流速很小的情況下,保證測船的移動速度不大于 0.2m/s。
記錄:
1.流量測量前,應詳細記錄斷面位置,斷面周邊環境,河流名稱及相關信息,河流斷面水溫及河岸情況,測量日期,設備名稱及信息,配置文件和測量軟件版本,流量計自檢情況等信息。
2.流量測驗時,應計算實測區域占整個斷面的百分率,并記錄湍流、渦流、逆流和儀器與鐵磁物體的靠近程度等可能影響測量結果的現場因素,以此來評價流量測量的質量。
3.流量測驗情況及結果評價:對軟件中記錄的每組原始數據進行審核,保證數據的完整性、正確性以及參數設置的合理性,并計算所測流量的算術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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