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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近日,由石家莊華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等單位承擔起草工作的《電動汽車安全技術檢驗專用裝備通用技術要求》團體標準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編寫工作,并公開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10月14日。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進入快速發展階段,其保有量和產銷量連續五年居全球首位,與此同時,新能源汽車事故頻發,引發社會各界關注。因此,強化新能源汽車質量管理,提升其運行安全已刻不容緩。
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一2035年)》,規劃中指出,至2035年純電動汽車成為新銷售車輛的主流,同時規劃中要求強化質量安全保障。
國內相關標準圍繞電動汽車的車輛設計、性能要求等項目設定相關指標,但這些標準均未對在用電動汽車運行安全檢驗裝備進行明確規范,尤其是對車輛運行狀態下電池、電機等關鍵零部件的安全檢測,相關標準均未對在用電動汽車運行安全技術檢驗裝備進行明確規范。
本文件的適用范圍主要針對注冊登記后道路上行駛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增程式電動汽車,對于不需要外接電源的車輛,無法進行充電功能檢測,其他功能可按照本標準執行,因此其規定他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可參考執行。
本文件規定了電動汽車安全技術檢驗專用裝備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技術要求包括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和裝備適應性。
本文件適用于在用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和增程式電動汽車安全技術檢驗專用裝備的設計、生產、檢驗和使用。
按照章節本標準分為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分類與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共計8章。
電動汽車從目前的各種事故分析,主要集中在三電方面,因此可以按照檢驗項目進行分類;另外,從使用角度,檢驗裝備可以在不同的場景下工作,如檢驗機構、
維修企業等,因此需要多種結構形式的裝備。
按檢驗項目,電動汽車安全技術檢驗專用裝備分為電氣安全檢驗裝備、動力電池安全檢驗裝備、運行安全檢驗裝備和電氣安全、動力電池安全、運行安全三項檢驗任意組合的多功能檢驗裝備。
電氣安全檢驗是對電動汽車防觸電、交流充電、直流充電、電控系統開展的安全技術檢驗;動力電池安全檢驗是對可充電儲能系統(REESS)的電壓、溫度、健康狀態及BMS系統開展的安全技術檢驗;運行安全檢驗是對電動汽車加速、制動、滑行所開展的運行安全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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