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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文件】為鞏固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應對臭氧(O3)污染不利形勢,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近日,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制定了《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堅三年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藍天保衛戰以來,浙江省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特別是2020-2021年,受特殊情況影響連續保持高位。但是,空氣質量鞏固改善基礎并不穩固,今年以來,臭氧污染問題凸顯,環杭州灣城市同比變差幅度尤為突出。面對臭氧污染多發頻發的不利形勢,迫切需要針對性開展攻堅,遏制臭氧污染再次抬頭的趨勢。
臭氧污染防治已成為當前浙江省治氣的首要任務。當前我省揮發性有機物(vocs)、氮氧化物(NOx)排放量過大,臭氧污染應對管控機制缺乏。《行動方案》的制定實施,在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源頭替代、治氣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化工園區治理、涉氣企業集群綜合整治、鍋爐爐窯深度治理等重點領域不斷推進協同減排,通過強化臭氧污染的應急應對和聯防聯控,補齊短板、提升能力,對我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堅起到了有力的支撐,同時也為明年9月的杭州亞運會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做好準備。
《行動方案》指出,到2023年,各地完成廢氣治理低效設施升級改造,建立覆蓋省市縣三級的臭氧污染天氣應對機制;到2024年,重點企業大氣污染防治績效評級B級及以上占比達到8%;到2025年,中小微企業廢氣治理設施活性炭集中收集再生體系實現全覆蓋,重點企業大氣污染防治績效評級B級及以上占比達到10%,市縣生態環境執法機構全面完成大氣執法監管裝備規范化建設,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全面完成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建設;全省臭氧濃度穩中有降,設區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4%,縣級以上城市不發生臭氧引起的重污染天氣,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氣。
《行動方案》以環境空氣質量鞏固改善形勢最為嚴峻的環杭州灣地區和金衢盆地為攻堅重點,聚焦臭氧污染前體物VOCs和氮氧化物,實施協同減排,突出重點、精準施策,加大重點城市、重點區塊、重點行業治理減排力度。盯緊大氣污染防治問題短板,長短結合、標本兼治,迭代升級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推進VOCs治理低效設施升級改造,實施VOCs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建立廢氣治理用活性炭公共服務體系。加快大氣環境治理能力提升,強化管控、數治先行,完善臭氧污染聯防聯控和應急應對,加強污染源監測監控,建立健全數字化治氣應用。
《行動方案》明確開展低效治理設施升級改造行動、重點行業VOCs源頭替代行動、治氣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行動、化工園區綠色發展行動、產業集群綜合整治行動、氮氧化物深度治理行動、企業污染防治提級行動、污染源強化監管行動、大氣污染區域聯防聯控行動和精準管控能力提升行動等10項主要任務。
在監測設備上,《行動方案》提出,要進行污染源強化監管行動。涉VOCs 和氮氧化物排放的重點排污單位依據排污許可等管理要求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2023年8月底前,重點城市推動一批廢氣排放量大、VOCs 排放濃度高的企業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到2025年,全省污染源VOCs在線監測網絡取得明顯提升。
加強廢氣治理設施旁路監管,2023年3月底前,各地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備案旁路管理“回頭看”,依法查處違規設置非應急類旁路行為。推動將用電監控模塊作為廢氣治理設施的必備組件,2023年8月底前,重點城市全面推動涉氣排污單位安裝用電監管模塊,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蓋全省的廢氣收集治理用電監管網絡。
構建“空天地”一體化監測體系,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全面完成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建設,在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開發區
開展 VOCs、氮氧化物協同監測;此外,在廢氣數字化監管方面,要求安裝廢氣治理設施用電監管模塊,并采集末端治理設施的用電設備運行電流、開關等信號,用以判斷監控末端治理設施是否正常開啟、是否規范運行。可結合工作需要采集
儀器儀表的必要運行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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