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表網 行業標準】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第三批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1]234號),其中《熒光
光譜儀》(計劃編號2021-1373T-JB)為行業標準修訂項目。應各標準起草工作組要求,按照標準制修訂程序及《全國工業過程測量控制和自動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析儀器分技術委員會章程》有關規定,特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郵箱:yanhr@cima.org.cn或yanhairong2000@163.com,截止時間2023年10月28日前。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 1 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文件是對JB/T 6242-2005《熒光光度計》的修訂。修訂時,對原標準作了編輯性修改。本文件與JB/T 6242-200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本文件名稱“熒光光度計”調整為“熒光光譜儀”;
——引入數個分析儀器的通用標準作為引用標準;
——絕緣電阻、介電強度和泄漏電流等安全測試項目統一為安全要求,按照GB/T 34065—2017《分析儀器的安全要求》執行;
——熒光光譜儀的運輸、運輸貯存原引用JB/T 9329-1999《儀器儀表運輸、運輸貯存基本環境條件及試驗方法》,現改為引用GB/T 11606—2007《分析儀器環境試驗方法》;
——熒光光譜儀的包裝原引用GB/T 15464-1995《儀器儀表包裝通用技術條件》,現改為引用GB/T GB/T 13384—2008《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更改了儀器的分類,修改為色散單色器、濾光片或單色光源型熒光光譜儀;
——增加了波長示值誤差與重復性的要求及測試方法;
——更改了檢測極限,將檢測極限修改為檢出限;
——更改了檢出限的要求及測試方法;
——更改了線性誤差,將線性誤差修改為線性;
——更改了線性的要求及測試方法;
——增加了熒光光譜峰值強度重復性的要求及測試方法;
——更改了穩定性中示值上限和零線漂移的要求及測試方法;
——刪除了8.質量保證一節。
本文件代替JB/T 6242-2005。
本文件規定了熒光光譜儀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及運輸和貯存。
本文件適用于波長范圍為200nm-900nm內任意譜區的熒光光譜儀,包括熒光分光光度計和熒光光度計,其他類型的儀器可參照使用。
工作條件:
儀器應在下列條件下正常工作:
a) 環境溫度:5 ℃~35 ℃。
b) 環境濕度:相對濕度不大于 85%。
c) 供電電源:交流電壓 220 V±22 V,頻率 50 Hz±1 Hz。
d) 接地要求:儀器應可靠的接地。
e) 工作環境:儀器放置于平穩的工作臺上,不應受強烈振動和強電磁干擾。
試驗設備:
a) 熒光池;
b) 漫反射體:能夠均勻地將入射光線在各個方向上反射的物體,例如:毛玻璃比色皿、無熒光濾紙條等。
c) 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波長示值誤差±1.0nm;
d) 筆形汞燈
e) 接觸電流測試儀。
f) 接地電阻測試儀。
g) 耐電壓測試儀:交流電壓 0 V~1500 V,頻率為 50 Hz。
h) 秒表:分度值 0. 1 s。
運輸和貯存:
1.儀器在運輸過程中和貯存時應防止受到劇烈沖擊、雨淋、暴曬及輻射。
2.儀器應原箱存放保管,倉庫環境溫度為0℃~40℃,相對濕度不大于85%;倉庫內不應存放能引起儀器腐蝕和電氣絕緣性降低的有害物質。
詳情請見附件。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