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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函〔2022〕17號)要求,指導各地開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 水質指紋溯源方法(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規范入河入海排污口水質指紋溯源技術,提升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調查科學化水平,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入河入海排污口水質指紋溯源方法的技術流程、技術要求、結果校核與記錄的具體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對有排水的入河入海排污口開展溯源,尤其適合于排放混合污水且污染來源不明、溯源難度大的入河入海排污口。
技術流程:
水質指紋溯源方法的技術流程如圖1所示。對于有條件的地區,可先建立水質指紋數據庫(參見附錄 B),然后按照資料收集與采樣設計、水質指紋檢測、水質指紋比對溯源、溯源結果校核、溯源結果記錄的基本流程進行。
水質指紋檢測:
1.試劑材料
1.1 實驗試劑:L-色氨酸(C11H12N2O2)(色譜純)、水楊酸鈉(C7H5O3Na)(色譜純)。
1.2 實驗用水:高純水(25℃時電阻率≥18 MΩ•cm)。
1.3 濾膜:孔徑 0.45 μm,且須滿足:用 100 mL 高純水震蕩浸泡單個濾膜 10 min,浸泡后高純水的水質指紋峰強度在激發波長/發射波長=230/340 nm 處應小于等于量程的 0.5%。
2.檢測儀器
2.1 采用三維熒光
光譜儀或者內置三維熒光光譜儀的水質指紋溯源儀進行水質指紋檢測。
2.2 用于水質指紋檢測的三維熒光光譜儀和水質指紋溯源儀需進行標準樣品驗證,滿足以下要求:
a) 基于標準偏差(Root Mean Square,RMS)的噪音信噪比優于 800(狹縫5nm,響應2s);
b)激發波長范圍220~600nm,發射波長范圍230~650nm,激發波長和發射波長掃描帶寬5nm;
c) 測量0.1mg/L L-色氨酸溶液時,具有兩個位置分別位于激發波長/發射波長=275/350nm 和激發波長/發射波長=220/350nm的水質指紋峰,且兩個峰強度比值在0.5-1.5之間;
d)測量0.3mg/L L-色氨酸溶液、0.3mg/L 水楊酸鈉溶液、L-色氨酸溶液(0.06mg/L)和水楊酸鈉溶液(0.01mg/L)的混合液(體積比5:1)、水楊酸鈉溶液(0.06mg/L)和 L-色氨酸溶液(0.01mg/L)的混合液(體積比5:1)所得水質指紋峰數量、各峰的激發和發射波長、強度和形狀等特點與附錄A中一致。
結果記錄:
1.應符合《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 溯源總則》(HJ xxx)的總體要求。
2.溯源過程中形成的下述資料應納入入河入海排污口檔案:
a) 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分析結果報告,包括入河入海排污口的水質指紋溯源結論,入河入海排污口的水質指紋、區域內相關污染源的水質指紋等;
b) 污染流動路徑圖,包括溯源過程的文字和圖件形式記錄;
c) 溯源校核的結果,針對連續排放的入河入海排污口給出水量校核結果;
d) 其他有助于證明污染來源的文件。
3.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結果記錄表具體內容參見附錄 D。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意見建議請于2023年10月16日前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反饋我部。
聯系人: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司 吳彤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
郵政編碼:100006
電話:(010)65645536
傳真:(010)656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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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趙莊明
通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瑞和路16-18號
郵政編碼:510530
電話:18122329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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