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表網 行業標準】遼寧省地方標準《工業企業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IT治理績效評價指南》已經通過技術審查并形成報批稿,擬對外正式發布,現公開征求意見。
在當前信息革命的時代背景下,工業企業亟需順應新趨勢、把握新機會,形成覆蓋全員、全要素、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新模式,從而引領工業企業的戰略轉型變革,實現可持續發展。
本文件圍繞工業企業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以下簡稱:兩化融合)的核心內涵,遵循兩化融合的發展方向,圍繞工業企業戰略目標,以業務發展需求為牽引,堅持技術應用的適宜性,講求實效,突出兩化融合的能力建設,明確發展路徑.引導工業企業通過信息技術治理(以下簡稱:IT治理)績效評價推動兩化融合創新發展、智能發展和綠色發展,獲取和提升可持續發展的競爭能力。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本文件起草單位:遼寧省先進裝備制造業基地建設工程中心、沈陽賽寶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沈陽華睿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本溪鋼鐵(集團)信息自動化有限責任公司、遼寧紅沿河核電有限公司、三一重型裝備有限公司、遼寧嘉禾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遼寧郵電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遼寧新途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規定了工業企業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背景下,IT治理實施框架、評價原則、IT治理績效評價框架和IT治理績效評價程序等內容。本文件適用于兩化融合IT治理績效的評價。
評價原則
1.科學性
評價框架結構應相對穩定,評價要素的采集應便捷、準確。評價結果能夠反映工業企業所處的兩化融合發展階段,并為工業企業指明發展路徑。評價指標應能夠表征兩化融合的內涵和特征。評價方法應能夠有效支持兩化融合水平與能力,效能與效益的評估、分析、診斷和改進。
2.實效性
借鑒先進實用的評估方法,吸取工業實踐和企業典型案例經驗,反映我國工業企業兩化融合的發展現狀和趨勢,在信息技術與工業技術緊密結合環境下,應以評價企業兩化融合的水平與能力和效能與效益為重點,引導企業務實推進兩化融合背景下的IT治理。
3.可操作性
可廣泛適用各行業的工業企業。評價指標宜易于選取,指標體系宜易于構建。評價數據宜易采集、可分析。評價方法宜便捷有效。
4.可擴展性
隨著兩化融合的不斷深入發展和IT治理實踐經驗的不斷豐富,應在總體框架相對穩定的前提下進行適時調整,實現不斷優化和完善。
定義權重
可采用主次指標排隊分類法、層次分析法、德爾菲法、網絡分析法等方法定義評價要素和對應的評價子要素的權重。權重的定義需基于組織現階段發展需求、未來發展方向和重點,考慮評價要素和評價子要素對促進組織兩化融合水平與能力、兩化融合效能與效益的相對重要程度。定義各類組織的評價要素和評價子要素宜遵循以下原則:
a) 同類型組織的評價要素權重原則上一致;
b) 各評價子要素的權重結合組織自身特點賦值,例如創新發展需求不大的組織可將相應的評價子要素平均賦值,制造類組織業務交付的權重原則上高于資源優化的權重;
c) 制造類組織評價要素的權重賦值側重順序由高到低依次為價值創建、客戶服務、過程優化、創新發展,賦值可參照表 2 所示,下同;
d) 服務類組織評價要素的權重賦值側重順序由高到低依次為客戶服務、過程優化、價值創建、創新發展;
e) 商貿類組織評價要素的權重賦值側重順序由高到低依次為過程優化、客戶服務、價值創建、創新發展;
f) 科研類組織評價要素的權重賦值側重順序由高到低依次為創新發展、客戶服務、過程優化、價值創建;
g) 軟件和信息技術類組織評價要素的權重賦值側重順序由高到低依次為價值創建、創新發展、客戶服務、過程優化。
IT 治理評價要素成熟度等級劃分:
IT 治理評價要素成熟度等級劃分:
a)0≤ x <0.2:IT 治理要素成熟度屬于初始級;
b)0.2≤ x <0.4:IT 治理要素成熟度屬于經驗級;
c)0.4≤ x <0.6:IT 治理要素成熟度屬于已定義級;
d)0.6≤ x <0.8:IT 治理要素成熟度屬于已管理級;
e)0.8≤ x :IT 治理要素成熟度屬于優化級。
更多詳情請見附件。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