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經信技術〔2013〕49號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組織申報2013年度浙江省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經信委(經信局),有關行業協會、省級有關單位:
為鼓勵企業技術創新,不斷提高工業新產品(新技術)開發能力,推進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產業化,提高工業增長質量和效益,加快推進我省“工業強省”建設,根據《浙江省工業新產品、新技術評定辦法》(浙經信技術〔2010〕213號)的有關規定,現就2013年度浙江省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的申報工作通知如下:一、申報條件
申報浙江省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是在浙江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
(二)申報的新產品(新技術)應是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或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研發的新產品(新技術);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我省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發展重點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重點,具體參照《2013年度浙江省工業新產品(新技術)評選重點領域》(見附件1)。
(三)申報的新產品(新技術)應在2010年始至2013年1月31日前通過浙江省省級以上鑒定(驗收),已連續生產運行或使用1年以上且投產銷售,其主要技術性能指標達到國內水平以上,并在2012年度內實現利稅300萬元以上。
(四)申報的新產品(新技術)及其相似的項目曾獲得浙江省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支持和浙江省裝備制造業財政專項首臺(套)產品資金獎勵的,不得參加評選。
二、申報程序
(一)各地經信主管部門申報。申請單位可向所在地的市、縣(市、區)經信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申報材料,由各市、縣(市、區)經信主管部門初審并推薦報送我委。
(二)授權行業協會申報。我委授權相關協會(名單見附件2)向我委直接推薦申報省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申請單位向行業協會提出申請,提交申報材料,由行業協會初審并推薦報送我委。
(三)省屬企業申報。省屬企業可直接向我委提出申請,并提交申報材料。
三、申報要求
(一)省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申報采用網上申報系統(網址http://wsbs.zjjxw.gov.cn/technique/login.htm)。申報項目材料主要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項目鑒定(驗收)材料(必須含技術水平鑒定結論)、主要研發人員、2012年度企業財務報表、申報承諾書及其它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受理或授權書等),具體詳見網絡申請表單。
主要研發人員(每項不多于7位)必須和項目鑒定(驗收)資料中的研發人員一致。
請如實填寫申報新產品(新技術)的2012年度銷售收入、利稅等經濟效益指標,不得弄虛作假。產品通過初選后,將要求企業提供該產品(技術)的單項經濟效益審計報告。
(二)申報實行限額推薦。各縣(市、蕭山區、余杭區)不超過5項,各市不超過8項(2013年度新產品產值增速目標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的相關市可申報10項,見附件3),經授權的相關行業協會不超過3項。
(三)請各推薦單位對申報的新產品(新技術)的技術創新內容和水平進行嚴格把關,突出創新性、高水平、特色化,重點支持高附加值、市場競爭力強、帶動性大的新產品(新技術),優先推薦我委重點培育建設的產業技術聯盟企業的新產品(新技術)。
(四)各推薦單位需將審查合格的項目匯總后,一式兩份行文報送我委(附項目匯總表,匯總表可從網上導出)。因采用網上申報形式,網上提交的材料無需再報送紙質材料。
(五)網上申報截止日期為2013年3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省經信委技裝處聯系人:羅仁宏、陳革;聯系電話:0571-87058112,87058172。浙江省儀器儀表行業協會*N2w7mv!D1QT
網上申報技術咨詢:國世榮、李寧;聯系電話:0571-88229695,13516703504。
附件:
1.2013年度浙江省工業新產品(新技術)評選重點領域
A02.授權推薦申報2013年浙江省新產品(新技術)行業協會名單
3.2013年各市新產品產值增速目標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