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網 政策法規】2015年1月7日,全國流量容量計量技術委員會發布文件,公開征求《汽車油罐車容量》檢定規程意見。根據國家總局2014年國家技術規范制修訂計劃,該檢定規程的起草任務由河南省計量科學研究院承擔。
近年來,我國汽車用戶激增,用油運輸需求提高,大噸位大體積的油罐車越來越多。在輕質油品的裝運與計量中,經檢定后的油罐車是油品交結、貿易結算中重要的計量器具。從上級油庫發貨到中間油罐車核載、下級加油站驗收,在這一系列過程當中,減少油罐車容量誤差等問題引起計量單位重視。
此次起草的《汽車油罐車容量》檢定規程適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裝運輕質燃油汽車罐車容量值的檢定。對于裝載其它在測量溫度下粘度不超過17mPa·s液體的汽車罐車可參照執行。新規程將替代JJG133-2005《汽車油罐車容量》。
據了解,油罐檢定主要采用標準金屬量器法和標準表法。其中,標準金屬量器法采用標準金屬量器、石油專用丁字尺、測深鋼卷尺、溫度計、秒表、鋼直尺等設備;標準表法通過選取適當口徑的標準表和與標準表配套的供水系統、管道系統、換向器、記時器、頻率計等。(標準表在定流量點使用時的重復性不低于0.05%)
附件:國家計量檢定規程《汽車油罐車》(征求意見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