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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為適應新形勢下對計量校準管理活動的需要,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司組織有關單位起草了《計量校準管理辦法》,5月5日征求意見稿發布,并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
計量校準是上普遍采用的一種保證量值準確可靠的技術手段,廣泛存在于社會生產生活實踐中,對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科學技術進步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化的發展,我國計量校準市場實現了從無到有的跨越。但與經濟發展對高質量計量校準服務的廣泛需求相比,我國計量校準市場的發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存在著限制計量校準市場良性發展的制度性因素。
為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發揮市場主體作用,激發潛力、釋放活力,有必要通過制定《計量校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賦予計量校準活動以合法性認同,推動我國現代計量測試服務體系的建立完善,滿足傳統計量體系與世界接軌的融合需求,進一步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本《辦法》所稱計量校準是量值溯源的一種方式,是指在規定的條件下,為確定計量器具的名義量值與對應的測量標準復現的量值之間關系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計量校準機構,是指面向社會接受委托提供計量校準服務的法人或其他依法設立的組織。
計量校準機構建立的計量標準的量值應當溯源至國家計量基準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經計量校準委托方同意,計量校準機構可以選擇國家計量基準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以外的溯源途徑。計量校準機構應當向委托方提供相關計量標準的溯源信息。
計量校準機構應當保證所提供的計量校準數據的溯源性符合法律法規或雙方約定的要求。計量校準機構應在每年6月1日前,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指定的計量校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報送相關計量校準服務事項信息。計量校準機構應當接受縣級以上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其進行的監督檢查。
計量器具使用單位或個人,可以根據需要選擇自行校準或委托校準的方式,實現量值溯源的需求。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計量校準機構開展計量校準相關活動、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開展相關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中國人民解放軍和國防科技工業部門在其系統以內開展的計量校準服務,不適用本《辦法》。(更多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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