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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提高生態環境管理水平,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決定制定《固定污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見稿)》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目前,標準編制單位已完成征求意見稿,請認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見,于2019年10月8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生態環境部,逾期未反饋將按無意見處理。聯系郵箱:zhiguanchu@mee.gov。
在自然界中含硫物質及硫元素在燃燒過程中都能產生二氧化硫(SO2)形成大氣污染,但與自然源相比,造成大氣污染的硫氧化物,主要來自有色金屬冶煉(例如:銅、鋅、鉛的粗煉等)和硫酸制造以及化石燃料(煤、石油等)燃燒過程等人為排放SO2是國家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電力行業、建材行業、冶金行業、化工行業、城市公共事業行業(垃圾、危險廢物)和燃燒化石燃料的工業以及取暖鍋爐等要求監測的污染物。
與現行有效的定電位電解和非分散紅外吸收方法相比,紫外吸收法具有預熱時間快、分析精度高、抗干擾能力強等優勢,對我國固定污染源中二氧化硫測定的技術體系是一個良好的補充,本標準對固定污染源廢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使用紫外吸收法。
本標準適用于監測固定污染源(以下簡稱固定源)廢氣中 SO2濃度的紫外吸收法。主要用于:(1)環境監測部門監督固定源排放的 SO2;(2)檢驗控制設施治理 SO2的效果;(3)監測固定源 SO2 排放總量;(4)驗收 SO2 連續排放監測系統(CEMS)(包括 CEMS 的用戶進行驗收);(5)企業自行監測固定源排放的 SO2(6)固定源排放 SO2的內部控制等。
本標準的主要內容包括適用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方法原理、干擾和消除、試劑和材料、儀器和設備、采樣位置和采樣點、分析步驟、結果計算和表示、精密度和準確度、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注意事項、附錄 A(資料性附錄)監測前后儀器性能審核表等。
紫外吸收法二氧化硫測定儀(簡稱:測定儀或儀器)組成:分析儀(含
氣體流量計和控制單元、抽氣泵、光源、檢測器、吸收池等)、采樣管(含濾塵裝置、加熱及保溫裝置)、導氣管、除濕裝置、內置打印機或便攜式打印機等。
該規定參考了 GB/T 16157 和 HJ 397 中儀器直接測試法的系統組成:其采樣系統由采樣管、顆粒物過濾器、除濕器等組成。分析儀是儀器的主體。不同品牌的儀器,其內部組成不同,但主要組成應包含氣體流量計和控制單元、抽氣泵、光源、檢測器、吸收池等。采樣管是測定儀抽取樣氣的采樣探針。導氣管是連接采樣管、除濕裝置、分析儀等的管路。除濕裝置是對進入分析儀或傳感器前的樣氣進行水分去除的裝置,防止其在導氣管內凝結,影響測量結果和傳感器壽命。
目前,市場上的儀器有的除濕裝置與分析儀集成在一起,有的是獨立的配件,有的是與采樣管集成在一起。根據除濕原理不同,有的除濕裝置是通過采樣管前端加熱和后端快速冷凝及氣水分離實現,有的除濕裝置是通過材料的分離除水而實現。因此,本標準中將除濕裝置列為測定儀的組成部分。但是,由于目前市面上也有部分產品采用熱濕法的測試原理,不需要進行冷凝除濕,因此標準中通過注釋的方式對這種情形加以說明。便攜式打印機,可供監測現場直接打印、記錄監測數據
注意事項包括,測定儀應在其規定的環境溫度、環境濕度等條件下工作。測定前應確保除濕冷卻裝置(如有)正常運行,輸氣管路暢通,并清潔顆粒物過濾裝置,必要時更換濾料。測定前應檢查采樣管加熱系統是否正常工作,采樣管是否加熱到預設溫度,儀器必須充分地預熱。測定全過程應注意觀察除濕冷卻裝置(如有)的冷凝水,及時排出,防止影響測定結果。當監測點位負壓過大時,容易導致儀器無法正常采集煙氣,影響測試結果準確性。應選擇抗負壓能力大于煙道負壓的儀器或將負壓煙道氣引出到平衡裝置中,然后進行測定。測定過程中做好隨時監控。(更多詳情請見附件)
(資料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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