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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文件】為優化貿易結構,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的相關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對部分商品的進口關稅進行調整,12月23日,財政部發布《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2020年進口暫定稅率等調整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到: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國將對850余項商品實施低于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擴大先進技術、設備和零部件進口,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新增或降低半導體檢測分選編帶機、高壓渦輪間隙
控制閥門、自動變速箱用液力變矩器和鋁閥芯、鈮鐵、多元件集成電路存儲器、大軸膠片原料、光刻膠用分散液、培養基等商品進口暫定稅率,本輪調整涉及多種
儀器儀表及其零附件。
另外,調整措施有利于降低進口成本,促進國內要素有序自由流動,推動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有利于提高對外開放水平,不斷拓展貿易發展新空間,加快高標準自由貿易區建設;有利于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共享發展成果,開創開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贏的貿易新局面。
據悉,在調整稅務中煙霧分析儀,色譜儀和電泳儀,光學射線分光儀、分光光度計理化分析儀器及裝置,檢鏡切片機,光柵測量裝置2020年惠國稅率從6%調整為5%,其他顯微鏡(不包含立體顯微鏡),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惠國稅率為2%,7月1日至12月31日惠國稅率為1%; 核磁共振成像成套裝置,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惠國稅率為3.2%,7月1日至12月31日惠國稅率為2.4%;此外,還包括激光器、X射線斷層檢查儀、超聲波探傷檢測儀、渦流探傷檢測儀等大量儀器。(詳情詳見附件)
資料來源:財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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