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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9月11日,全國
無線電計量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發布了《射頻與微波衰減器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稿。為了使本計量技術法規能廣泛適用和更具可操作性,特向全國有關單位征求意見和建議,意見反饋郵箱mtc5@nim.ac.cn。
衰減器能使無線電信號的幅度在傳輸過程中減弱,根據原理不同,可分為電阻式衰減器、回轉式衰減器、截止式衰減器和吸收式衰減器等。電阻式衰減器通常由一個或多個T型和π型電阻分壓基本單元組成。回轉式衰減器為波導衰減器,當中間放置的衰減片轉動時,回轉衰減器的衰減量發生改變。截止式衰減器的基本工作原理是電磁波在截止波導內的電場強度隨距離呈指數衰減。吸收式衰減器是放置于波導中的衰減片移動時,衰減量發生變化。
《射頻與微波衰減器校準規范》是對JJG 387-2005《同軸電阻式衰減器》檢定規程和JJG 322-1983《回轉衰減器》檢定規程的修訂,規范依據JJF 1071-2010 《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編寫,相關術語及測量不確定度評定遵循JJF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和JJF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兩個文件。
與JJG 387-2005和JJG 322-1983相比,主要變化的內容包括:由檢定規程更改為校準規范;頻率范圍修改為10Hz~110GHz;駐波比的測量改為采用網絡分析儀;衰減量的測量改為采用感應分壓式衰減標準裝置法、衰減校準裝置法、測量接收機法、網絡分析儀法和電壓表法等。
本規范歷次版本發布情況如下:JJG387-2005、JJG322-1983、JJG419-1986、JJG507-1987;JJG387-1985。
《射頻與微波衰減器校準規范》適用于頻率小于等于110GHz的射頻與微波衰減器的校準,其他頻段的衰減器可參照執行。(詳情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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