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表網 儀表標準】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提高乏燃料運輸容器制造管理水平,規范乏燃料運輸容器的制造工作,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鋼制乏燃料運輸容器制造通用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現開始向有關單位征求意見。
核電是清潔能源。目前中國大氣污染嚴重,化石能源特別是煤炭的利用是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在改善煤電燃料鏈環境影響的同時,加快發展核電是減少中國環境污染和溫室氣體排放的現實有效途徑。
隨著我國核電事業的不斷發展,按照2020年建成核電站的裝機容量5800萬千瓦測算,2020年我國核電站乏燃料累積存量將超過7500噸,核電站累積外運的乏燃料約為2100噸,2020年當年累積外運量超過200噸。到2025年,我國核電站乏燃料累積存量將超過14000噸,核電站乏燃料累積外運量5200噸,當年外運量近900噸。到2030年,在不考慮再新建核電站情況下,我國核電站乏燃料累積存量將達到23000噸,核電站乏燃料累積外運量超過10000噸,當年外運量近1300噸。我國已制定了核燃料閉路循環的政策,乏燃料采取后處理回收鈾和钚的技術路線。根據我國后處理工程建設初步設想,在2030年前后建成第一座大型乏燃料后處理廠。
因此,為了確保我國核電站安全運行,需要及時將核電站中的乏燃料運輸至后處理廠。乏燃料運輸容器作為運輸乏燃料的重要設備,關乎著整個核工業的安全發展。根據對核電站乏燃料運輸容器市場需求的分析,考慮運輸過程中容器的調配使用,2025年前,我國還需要新增乏燃料運輸容器23臺;2025年后,隨著大批核電站乏燃料組件的外運需求提出,還需新增乏燃料運輸容器49臺,乏燃料運輸容器總的需求數量達到79臺。與此同時,除了商用堆核電站外,研究堆和實驗堆的乏燃料同樣面臨著外運和轉運的問題,該類型乏燃料運輸容器的設計和研發工作也同樣十分重要。因此,我國乏燃料運輸容器的市場潛力十分巨大,針對乏燃料運輸容器制造技術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因此,為了逐步完善我國放射性物品運輸及其相關領域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體系,為乏燃料運輸容器的制造要求提供技術指導,為監管部門審查乏燃料運輸容器的制造提供技術支持,制定《鋼制乏燃料運輸容器制造通用技術要求》是十分必要的。
本標準規定了鋼制乏燃料運輸容器制造的材料、成形與組裝、焊接與無損檢驗、驗收試 驗、容器出廠的要求。
本標準是與《放射性物品安全運輸規程》(GB 11806-2019)配套的技術準則,其制定是基于 GB 11806-2019 對放射性物品運輸容器的結構要求,同時參考了美國核管會(NRC)管理導則 NUREG/CR 3854《運輸容器制造標準》,其技術內容涵蓋范圍較所采用的國際標準更為廣泛。
本標準適用于鋼制乏燃料運輸容器。針對主體為碳鋼材料的乏燃料運輸容器,其制造準則原則上可以采用本標準中的相關要求,但同時應考慮低溫斷裂韌性等附加要求。
此外,對于總活度超過 3000A1/A2或 30000Ci 的放射性物品貨包,其制造準則原則上可參照本標準相關內容。
本標準的制定,是為了填補我國乏燃料運輸容器制造相關要求準則的空白。本標準可以為乏燃料運輸容器的設計方、評審方、制造方以及使用方提供相應的指導依據,為所設計及制造的乏燃料運輸容器能更好的滿足我國相關法規及標準要求提供技術支持。
乏燃料運輸容器制造技術的相關標準,應當征求國家安全局及其主要審評支持單位、核工業行業主管部門、相關業主、設計及制造單位的意見。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