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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國家計量技術法規制修訂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由浙江省計量科學研究院等單位負責起草的《高聲強定向聲源測試規范》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現開始征求意見。
高聲強定向聲源是利用高聲壓級換能器產生高強度聲波實現遠距離定向傳播,高聲強定向聲源在公安系統(群體突發事件管控、監獄管控、交通疏導)、公共安全系統(消防、機場驅鳥)及應急系統(搶險救援、氣象預警、地質預警)領域都有比較廣泛的應用。
高聲強定向聲源的實際使用效能取決于聲信號參數和傳播特性參數等,在計量領域解決其聲信號參數的溯源問題。高聲強定向聲源屬于聲源范疇,現有的聲源檢定、校準規范有標準聲源檢定規程(JJG 277-2017)及無指向性聲源校準規范(JJF 1468-2014),均不能很好地衡量高聲強定向聲源的性能,故起草本規范以彌補遠程定向強聲聲源測試規范領域的空白。
本規范依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的要求和格式編寫。測量不確定度按照JJF 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與表示》的要求評定和表示。
本規范引用下列文件:JJG 175—2015 工作標準傳聲器(靜電激勵器法);JJG 176—2005 聲校準器;JJF 1001—2011 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JJF 1034—2020 聲學計量術語及定義;JJF 1059.1—2012 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與表示;JJF 1288—2011 多通道聲分析儀校準規范;GB/T 3102.7—1993 聲學的量和單位;GB/T 3947—1996 聲學名詞術語。
依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范內容包括:引言、范圍、引用文件、術語和計量單位、概述、計量特性、測試條件、測試項目和測試方法、測試結果表達、復測時間間隔以及附錄等內容。
本規范的測試項目包括高聲強定向聲源的有效頻率范圍、最大聲級、峰值聲級、強聲持續時間和水平波束寬度。
本規范為首次發布。本規范適用于具有指向性的且由可聽聲發聲單元陣列組成的高聲強定向聲源的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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