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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文件】根據國家巿場監督管理總局巿監量函[2019]42號“巿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制定、修訂及宣貫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和巿監計量[2020]38號“巿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下達《2020年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制定、修訂及宣貫計劃》的通知”,全國衛星導航應用專用計量測試技術委員會已完成《便攜式智能定位計時終端校準規范》的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定位計時終端通過接收全球導航衛星信號(GNSS)實現自主定位和計時。主要由主控制器、定位模塊、授時模塊、電池等部分組成,部分終端還包括存儲單元和顯示屏。定位計時終端被廣泛應用于戶外探險、野外郊游、災區救援、軍隊協同作戰等領域。
便攜式智能定位計時終端為接收GNSS衛星導航信號顯示時間和位置、速度信息的便攜式終端,多屬于可穿戴類電子產品。目前便攜式智能定位計時終端國外生產廠家主要有美國的佳明(GARMIN)公司、芬蘭的松拓(Suunto)和博能(Polar Electro)公司、日本的卡西歐(Casio),國內主要有深圳的華為和龍騰飛、廣州愛牽掛和小天才等,各自產品指標并不完全統一,國內外也沒有現行有效的參考
標準。編制組根據現有主要產品的廠家技術指標,結合使用中重點關注的參數,提出了定位偏差、測速偏差、當前時刻同步誤差度等項目的校準方法和計量特性,對提升便攜式智能定位計時終端的測量能力和溯源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本規范為首次發布。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JJF 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和JJF 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共同構成支撐本規范編制工作的基礎性系列規范。
本規范采用了JJG 722 《標準數字時鐘檢定規程》、JJF1403《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接收機(時間測量型)校準規范》和JJF 1901《指針式精密時鐘校準規范》相關術語定義和部分技術內容。
本規范包含了對便攜式智能定位計時終端的計量要求和具體校準項目,計量特性主要包括定位偏差、測速偏差和當前時刻同步誤差。
校準環境條件:
a)環境溫度:(20±5)℃;b)環境相對濕度:≤ 80%;c)電壓:220(1±10%) V,頻率:50(1±2%) Hz;d)周圍無影響儀器正常工作的電磁干擾和機械振動。
測量標準及其他設備:
標準時間頻率源。a)與UTC(CN)的時間偏差:優于±50 ns;顯示分辨力:1 ms;b)相對頻率偏差:優于±1×10-9。
GNSS信號模擬器。a)輸出頻點:支持被校定位計時終端可接收的GNSS信號頻點;b)信號功率:輸出范圍 (-150~-110) dBm;絕對功率誤差:優于±2 dB;c)內部時基相對頻率偏差:優于±1×10-8。
GNSS基準點。點坐標不確定度:U=0.1 m,k=2。
數顯
角度尺。測量范圍:0°~360°;分辨力:0.05°。
時間間隔測量儀。具備外頻標輸入功能;時間間隔測量分辨力:優于0.01。
其他設備:
OTA測試暗室。屏蔽效能:>80dB(1GHz~3 GHz)。
高清照相機。a) 像素:≥4096×1024;b) 防抖動 。
校準結果表達:
經校準的定位計時終端出具校準證書。校準證書應至少包括以下信息:a)標題:“校準證書”;b)實驗室名稱和地址;c)進行校準的地點(如果與實驗室的地址不同);d)證書的唯一性標識(如編號),每頁及總頁數的標識;e)客戶的名稱和地址;f)被校對象的描述和明確標識;g)進行校準的日期,如果與校準結果的有效性和應用有關時,應說明被校對象的接收日期;h)如果與校準結果的有效性應用有關時,應對被校樣品的抽樣程序進行說明;i)校準所依據的技術規范的標識,包括名稱及代號;j)本次校準所用測量標準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說明;k)校準環境的描述;l)校準結果及其測量不確定度的說明;m)對校準規范的偏離的說明;n)校準證書簽發人的簽名、職務或等效標識;o)校準結果僅對被校對象有效的說明;p)未經實驗室書面批準,不得部分復制證書的聲明。
復校時間間隔:
由于復校時間間隔的長短是由儀器的使用情況、使用者、儀器本身質量等諸因素所決定,送校單位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確定復校時間間隔。建議復校時間間隔為1年。
本規范適用于具有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衛星導航定位、計時功能的便攜式智能定位計時終端的校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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