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豐縣水質自動監測站設備智慧化升級改造項目公開招標采購公告
招標產品
產品名稱 | 采購量 | 產品描述 | 產品文件 | 圖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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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自動監測站 | 5套 |
供應商要求
- 發票要求:
- 不用發票(備注:專票資質可以報普票要求)
- 供應商性質:
- 注冊資金:
- 無特殊要求
- 經營地址:
- 無特殊要求
商務條款
- 投標要求:
- 收獲地:
- >江蘇
- 交貨期:
- 0天
詳細說明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SZC-320321-SSDX-G2025-0003
項目名稱:豐縣水質自動監測站設備智慧化升級改造項目
預算金額:375.000000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無
采購需求:
新建5個水質自動監測站。對水站常規五參數、氨氮、高錳酸鹽指數、總磷、總氮監測儀器以及系統集成進行采購和一年運維(自驗收通過之日起開始計算)。
合同履行期限:安裝周期90天+運維周期365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投標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證或其他組織應提供合法證明文件;
2.財務狀況報告:即提供投標人的本項目開標時間前6個月內(不含“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當月)任何時間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各一份或合法有效的經第三方機構審計的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投標人的本項目開標時間前6個月內(不含“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當月)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掃描件;
3.投標人的本項目開標時間前6個月內任何1個月(不含“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當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掃描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加蓋電子簽章,格式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相關格式》);
5.投標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加蓋電子簽章,格式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相關格式》)。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的項目,投標人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本項目無特定資格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自招標文件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5-08-11 14:30 (北京時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友情提示:
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請在投標或購買招標文件前向招標代理人咨詢投標詳細要求,具體要求及項目情況以招標代理機構或招標人的解釋為準。
已收到的報名(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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