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我國首先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專門法律,我國污染防治立法的空白。今年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考核年,8月7日,記者從成都高新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獲悉,《成都高新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正式出臺,將從20個具體重點方面,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和保護。
預計到2020年底,全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4%,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土壤環境質量保持總體穩定。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將納入“十四五"規劃
成都高新區將從用地保護、建立污染地塊負面清單、加強重點污染單位監管、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等方面入手,加強土壤污染的預防和保護。
用地保護方面,成都高新區將對耕地、園地等建設用地,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宣傳培訓,指導生產者合理使用符合標準的農藥、有機肥等;鼓勵采取輪作休耕等有利于土壤養護的措施、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等。禁止向各類用地排放重金屬、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污水、污泥等;每年對農田灌溉用水水質,進行兩次監測。
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嚴格控制新建涉重行業企業,提標升級現有重點行業企業;在基本農田集中區域,禁止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已經建成的,限期關閉拆除。
根據《方案》,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將納入成都高新區“十四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環境保護規劃。企事業單位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構筑物前,應采取相應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并進行全過程記錄,編制總結報告。
對列入城鎮人口密集區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加強搬遷改造拆除活動監管;對電子廢物、廢輪胎等再生利用行業,開展清理整頓。
預計今年10月底前,全區將完成重點監管單位、規模污水處理廠的監督性監測。到2020年底,將分析并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全區95%以上的行政村(社區),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60%的行政村(社區)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全區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
風險管控實施終身責任制
為強化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區域內土壤環境保護,成都高新區將對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實行分類管理,嚴禁交叉混淆用地,定期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監測與調查。

擬開墾為耕地的,要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分類管理;對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減少或土壤環境質量下降的街道,進行預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環評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2020年底前,全區將完成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劃定;對威脅地下水安全的、重污染耕地集中的區域,制定環境風險管控方案。
根據《方案》,成都高新區將加強耕地土壤環境監測和調查評估,重點監測的是農產品污染物含量超標的區域;將加強固體廢棄物堆放區、有毒有害生產設施等周邊農用地地塊的監測。
為加強風險管控、防止二次污染,成都高新區對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實施終身責任制;為推動土壤修復產業發展,《方案》鼓勵社會機構參與土壤污染防治活動,形成若干企業、培育中小企業,推動產業化示范基地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