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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496發布時間:2017-5-17
電子秤縮位計價會有差異坑顧客
在某批發市場,一位中年顧客選購了一塊腿心咸肉,標價是每千克29元。攤主用電子秤稱重時,并沒有按29元/千克的單價來輸入,而是將單價輸成0.29元/千克,他將顯示的價格乘以100倍,很“大度”地稱已經將3角的“零頭”去掉,報價66元。中年顧客并沒有立即付款,而是讓攤主在電子臺秤上按單價29元/千克重新輸入。這時,“奇跡”出現了:顯示的價格為55.56元。后攤主只好按第二次稱量的價格收錢。
記者詢問了這位顧客,他說自己是飯店里專門負責采購的,對攤主電子秤稱重上的花樣早已“熟門熟路”了,什么連盤稱重法、硬幣墊角法(將桌子放斜,或用硬幣、紙板墊高秤身一角,造成缺斤短兩)、瞬間加重法(將商品重重地丟進秤盤,借助慣性沖擊力使電子數值顯示瞬間人為加大,然后馬上將商品拿起)等等。常見的還是剛才的稱重“縮位”法,這種方法有很大的隱蔽性。
記者隨機詢問了6位顧客,他們對“縮位”計價的方式并沒有感到什么不正常,認為單價除以100,總價再乘以100,結果不都是一樣的嗎?普遍的心理是:一般買菜的時候都是注意電子秤準不準,哪會在意單價輸入會有問題呢?
那么,如何防范攤主電子秤的“縮位”法計價手段呢?購買商品時,要注意商販輸入的單價應與實際價格相符。消費者在買東西稱重付賬時,如果發現有縮位計價的情況,可要求經營者規范輸入單價后再稱重。還有付款前聲明“要復秤”,然后去市場公平秤處復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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