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閥是一種應用于石油、化工、天然氣等行業的低壓保護設備。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規定:甲B、乙類液體的固定式頂罐應設阻火器和呼吸閥;對于氮氣或其他氣體氣封的甲B、乙類液體的儲罐還應設置事故泄壓設備。只有正確的確定呼吸閥的呼吸量,才能選擇合適的呼吸閥。呼吸閥的設計計算通常依據API2000常壓儲罐和低壓儲罐的泄壓呼吸閥的計算依據為API2000-2009的標準。
常見的超壓和真空產生的原因:確定呼吸閥量應首先對儲罐可能引起超壓和真空的工況進行分析,可分為正常操作、非正常工況和事故工況。產生超壓、真空的常規原因如下表:
操作條件 | 超壓(呼出) | 真空吸入 |
非正常 | 液體進料、氣候影響受熱時(熱效應) | 液體出料,氣候影響冷卻時(熱效應) |
調節閥失效(開) | 調節閥失效(關) |
盤管泄露 | 重力流排放 |
公用工程失效 | 公用工程失效 |
非正常熱量的輸入 | 蒸汽冷凝 |
液體過量填充 | 進入過冷液體 |
非正常流體流入 | 非正常的流體流出 |
大氣壓下降 | 設備失效(浮頂罐) |
雙層儲罐環形空間的超壓(低溫儲罐) | 大氣壓上升 |
事故 | 火災(或是出于輻射半徑內) |
換熱管破裂 |
翻滾 |
化學逃逸反應 |
熱油和水混合 |
內部暴躁 |
冷卻缺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