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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量的定義:單位質量的可燃物質*燃燒時所放出的熱量,稱為可燃物質的發熱量(或稱熱值)以焦/克(J/g)表示。
測定發熱量的原理:測定可燃物質的發熱量,是將一定量的試樣至于密封的氧彈中,在充足的氧氣條件下,令試樣*燃燒。燃燒所放出的熱量被氧彈周圍一定量的水(即內桶水)和量熱系統所吸收,其水的溫升與試樣燃燒所放出的熱量成正比。量熱系統:指發熱量測定過程中,試樣放出的熱量所能達到的各個部件(除了內桶水外),還包括內桶、氧彈、攪拌器及感溫探頭浸入水中的部分。用恒溫式量熱儀測定發熱量的過程中,他的內外桶水溫總是存在著一定的溫差,為了消除內外桶的熱交換對溫升的影響,需對內桶溫升加上一校正值,用符號C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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