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速測儀檢測系
型號AODC10-JC
酒醇速測儀(甲醇速測儀)1臺,酒精度計1套,溫度計
1支,一次性吸管20支,100ml量筒2個,擦鏡紙1本,
儀器校準螺絲刀1把,說明書1份,36、38、40、42、
44、46、48、50、52、54、56、58、60、62、64度
乙醇對照液各100ml。
A試劑、B試劑、C試劑、50次測定用量,比色管6支,試管架1個,D試劑空瓶1個(
D試劑不便于運輸需自備)。
適用范圍及意義:
酒類按其生產工藝分為蒸餾酒、發酵酒與配制酒。
蒸餾酒又稱白酒或燒酒,按生產原料不同又分為糧食酒、薯干酒和代用品酒。
發酵酒是指原料只經發酵不再蒸餾,乙醇含量較低的酒精性飲料如果酒、啤酒和黃酒等。
配制酒是以發酵酒、蒸餾酒或食用酒精,添加糖、色素、香料、果汁配成,或以食用酒精浸泡植物的根、莖、葉、果實等配制的酒。
酒中微量甲醇可引起人體慢性損害,高劑量時可引起人體急性中毒。
國家食品衛生標準規定:以糧食為原料的蒸餾酒或酒精勾兌的白酒中甲醇含量應≤0.04g/100ml;以薯干及
代用品為原料的蒸餾酒中甲醇含量應≤0.12g/100ml;
國家衛生部2004年第5號公告中指出:“攝入甲醇5~10ml可引起中毒,30ml可致死。”如果按某一酒樣甲醇含量5%計算,一次飲入100ml(約二兩酒),即可引起人體急性中毒。我國發生的多次大范圍酒類中毒,酒中甲醇含量在2.4~41.1g/100ml。
正規酒廠生產的市售酒中甲醇含量超標的情況較少,作坊式生產的酒樣中甲醇含量超標的情況較多,尤其是以工業酒精配制的酒中常含有急性中毒劑量的甲醇。
酒醇速測儀適用于蒸餾酒中甲醇急性中毒劑量的現場快速測定。甲醇速測盒適用于蒸餾酒中國家標準規定含量的現場快速測定,也適用于經過重新蒸餾的配制酒中甲醇含量的快速測定。
酒醇速測儀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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