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B-6120綜合大氣采樣器TSP,PM10,PM2.5
綜合大氣采樣器TSP,PM10,PM2.5
綠色發展是從源頭破解我國資源環境約束瓶頸、提高發展質量的關鍵。要創新調控方式,強化源頭管理,以生態空間管控引導構建綠色發展格局,以生態環境保護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綠色科技創新生態環境治理,促進重點區域綠色、協調發展,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布局、產業結構和生產生活方式,從源頭保護生態環境。
*節 強化生態空間管控
全面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強化主體功能區在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中的基礎作用,推動形成主體功能區布局。依據不同區域主體功能定位,制定差異化的生態環境目標、治理保護措施和考核評價要求。禁止開發區域實施強制性生態環境保護,嚴格控制人為因素對自然生態和自然文化遺產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擾,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引導人口逐步有序轉移。限制開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開發強度得到有效控制,形成環境友好型的產業結構,保持并提高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增強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限制開發的農產品主產區著力保護耕地土壤環境,確保農產品供給和質量安全。重點開發區域加強環境管理與治理,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減少工業化、城鎮化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改善人居環境,努力提高環境質量。優化開發區域引導城市集約緊湊、綠色低碳發展,擴大綠色生態空間,優化生態系統格局。實施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優化海洋資源開發格局。
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2017年底前,京津冀區域、長江經濟帶沿線各省(市)劃定生態保護紅線;2018年底前,其他省(區、市)劃定生態保護紅線;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勘界定標,基本建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措施,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定期發布生態保護紅線保護狀況信息。建立監控體系與評價考核制度,對各省(區、市)生態保護紅線保護成效進行評價考核。全面保障國家生態安全,保護和提升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濕地、海洋等生態系統功能,提高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
推動“多規合一”。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規范完善生態環境空間管控、生態環境承載力調控、環境質量底線控制、戰略環評與規劃環評剛性約束等環境引導和管控要求,制定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的技術規范,強化“多規合一”的生態環境支持。以市縣級行政區為單元,建立由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差異化績效考核等構成的空間治理體系。積極推動建立國家空間規劃體系,統籌各類空間規劃,推進“多規合一”。研究制定生態環境保護促進“多規合一”的指導意見。自2018年起,啟動省域、區域、城市群生態環境保護空間規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