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技術特點
(1)本系列鍋爐整體出廠,運輸安裝方便。
(2)鍋爐采用波紋爐膽,換熱效果好,且利于膨脹。
(3)燃燒設備采用進口燃燒器,可實現全自動化控制燃燒。
(4)鍋爐在無壓力下運行,并有缺水、超溫過熱等多項保護功能,使鍋爐安全有效地運行。
(5)鍋爐尾部設有節能器(常壓選配),可以有效降低尾部煙氣溫度,提高鍋爐運行熱效率。
3、經濟運行操作說明:
(1)運行負荷:該系列鍋爐在80%~負荷下可正常運行,所采用天然氣低位發熱值≥35438KJ/ NM3、輕油低位發熱值≥42916 KJ /kg。鍋爐運行時,應選用設計燃料或設計燃料相近的燃料。應調整好燃燒工況,壓力、溫度均應保持相對穩定。當負荷變化時,應注意監視鍋爐運行情況,并及時進行調整。鍋爐不應超負荷運行。其額定運行狀況下參數有進出水壓力、進出水溫度、水循環流量、燃料種類、熱效率和排煙溫度等(具體數值見總圖中鍋爐規范表)。
(2)門孔密封:鍋爐門(孔)、窺視孔已采用密封結構,司爐工應經常檢查各門孔處是否有漏風漏煙情況,須保證鍋爐各門孔的密封結構處于完好狀態,漏風系數在設計要求之內。
(3)鍋爐房系統合理布置:鍋爐房布置應當在保證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充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水、電、自用熱以及其他消耗,促進熱能回收和梯級利用。鍋爐房設備布置時應當盡量減少管道、煙風道的長度及其彎頭數量,以減少流動阻力。一次風道宜采用原形結構,并考慮其膨脹及吊掛支撐。
(4)鍋爐節水節能:鍋爐補水泵宜采用定壓自動控制方式。鍋爐的水泵軸承的冷卻用水應當盡可能循環使用。
鍋爐及其系統應當杜絕跑、冒、滴、漏。
(5)建立經濟運行管理制度:鍋爐的使用單位應建立相應的鍋爐經濟運行管理制度。進行經濟運行綜合評分三個運行級別:一級運行、二級運行、三級運行。二級運行為達到經濟運行的基本要求。
4、產品出廠
WNS型快裝燃氣承壓熱水鍋爐出廠時,分件包裝如下:
(1) 鍋爐整體大件;
(2) 儀表、閥門、管道零件;
(3) 儀表閥門;
(4) 燃燒器;
(5) 補水泵、循環泵,按合同;
(6) 節能器,按合同;
(7) 鼓風機(選用分體式燃燒器時才有該項);
(8) 電控柜;
(9) 提供技術文件和隨機圖紙二份,產品質量合格證一份。
第二章 安裝說明書
在各項工作準備就緒后,應有相關專業的操作人員和相應專業知識的技術指導人員入場,為了使安裝符合要求,請熟悉本說明書后在安裝。
1、安裝總體要求:
(1)鍋爐的安裝應符合《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安全監察規定》的要求。
(2)熱水鍋爐的安裝人員好是經過專門的培訓。
(3)組織工作人員學習安裝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安全監察規定》、GB50273-2009《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并熟悉鍋爐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4)鍋爐安裝前應對鍋爐本體、燃燒設備、部件、輔機、附件按技術文件進行檢查驗收和清點,做好記錄,如發現不符合有關標準的應及時向廠方提出。
(5)鍋爐房總體要求
1、鍋爐房不宜設在高層或多層建筑的地下室,樓層中間或樓頂,
如由于條件限制需要設置時,無論是地下室、地面、樓層中、樓頂上都可以安裝,但要考慮結構荷載。還應符合《小型和常壓熱水鍋爐安全監察規定》、《建筑設計防火規程》和《高層建筑設計防火規程》的有關規定。
2.鍋爐房、儲油罐、燃氣調壓站之間以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之間的間距,均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有關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有關規定。
3.鍋爐房應有足夠的光線和良好的通風,操作地點,儀表部分特別是在水位計處應有足夠的照明,鍋爐房內應備有備用照明,還應有降溫和防凍措施。
4.鍋爐房出入口不應少于二個,當爐前走道總長度不大于12m,且面積不大于200m2
5.鍋爐房通向室外的門應向外開啟,鍋爐房內的工作或生活間直通鍋爐間的門應向鍋爐間內開啟。
6.鍋爐房溫度不能過高或過低,應控制在5~40℃內,北方地區注意防凍。
7.鍋爐房不得受潮;不得存放腐蝕性、易燃易爆物品,因此,機房排水十分重要。
(1)保持鍋爐房基礎處于機房高位置。
(2)鍋爐四周設置排水溝購房加蓋鑄鐵網版。
(3)地下室機房應設置集水坑和潛水泵,并能自動排水。
8. 鍋爐房的抗爆和泄壓的目的是要將鍋爐爆炸時引起的破壞范圍和損失盡量減小,鍋爐房間應做成抗爆體,開設足夠面積的泄壓口(如天窗、玻璃窗、輕型屋面、輕質墻體等)使爆炸釋放出的瞬間能量及時排泄,降低其破壞力。排泄口設置應避開人員集中的場所和主要道路。排泄面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下列比例確定:
(1) 排泄面積與建筑物體積比為0.05~0.22。
(2) 排泄面積不少于鍋爐間占地面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