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時應符合下表要求,阻垢劑殘余量應符合劑生產廠規定的指標,給水和燃燒的自動調整裝置投入運行,及其系統的節能管理,鍋爐房設備布置時應當盡量減少管道,集箱及管子內留有積水,會影響鍋爐安全運行!
⑵超壓試驗壓力按《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1996年版)第207條規定。⑶水壓試驗步驟:①水壓試驗時,周圍空氣不得低于5℃,否則須有防凍措施。進水溫度應保持在20~30℃左右,溫度過低易使鍋爐外壁有露水,與發生滲水等不嚴密情況會混淆不清,增加檢查困難。溫度過高則易引起不均勻的脹縮而使張口松馳,且外表溫度太高能使水滴蒸發使滲漏不易發現。
⑸鍋爐進行一年以上,應做下列檢查維修工作。①調速箱引風機軸承箱等均應拆開清洗,并調換潤滑油,減速機此輪面如有磨毛應進行修整,油封若損壞則應更換。②拆開鏈條爐排檢查鏈輪、爐排片、爐排銷軸、后滾筒法蘭軸、支架上和底板上的磨擦條等處的磨損情況,嚴重者加以更換,風室放板漏風情況。拉爐排時必須按運行轉動方向由上面從頭部向后拉,不可倒拉,鋼絲繩扣頭的地方鍋不可用卸夾以免在下部卡住,后滾筒裝配時,應嚴格注意軸線平行度,避免爐排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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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晨鍋爐
ⅳ.測定蒸汽含鹽量,并改善鍋水質量;ⅴ在鍋水質量未改善前,不允許增加鍋爐負荷;ⅵ事故除后,應沖洗鍋筒水位計。⑸蒸汽鍋爐爆管事故①爐管破爐管破會出現下列現象a.聽到汽水噴射的響聲或有明顯的破聲;b.爐膛由負壓變為正壓,蒸汽和爐煙從爐墻的門孔及漏風處大量噴出;c.水位、汽壓、排煙溫度迅速下降,煙氣顏色變白;
(十)事故處理⑴蒸汽鍋爐超壓事故①蒸汽鍋爐超壓事故會出現下列現象:a.氣壓急劇上升,超過許可工作壓力,安全閥動作;b.超壓報警裝置動作,發出警告信號。②蒸汽鍋爐超壓事故的處理措施如下:a.減弱燃燒;b.如果安全閥失靈不能自動排氣時,可人工啟動安全閥排氣,有過熱器的可打開過熱器上或鍋筒上的空氣閥,使鍋爐逐漸降壓,并注意過熱汽溫變化;
②注意室內照明,對水位表、壓力表尤應有良好照明,經常鍋爐周圍,檢查鍋爐及附屬零件是否正常。③機械傳動裝置及鏈輪軸承導軌處保持清潔,防止燃料屑堆積滲入機件內部影響正常工作。⑿交接班為了保證每班能安全檢查可靠經濟運行,司爐工在交接班時,要切實做好以下工作:①接班的司爐工,要在規定時間前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
ⅴ如鍋筒水位繼續下降,且在鍋筒水位計中消失時,應緊急停爐。b.如給水壓力不正常,鍋筒水位降低時,應減弱燃燒降低鍋爐蒸發量,維持水位,同時進行處理。⑶蒸汽鍋爐滿水事故①蒸汽鍋爐滿水事故會出現下列現象:a.水位計指示高于高安全水位;b.水位報警器鳴叫,高水位信號燈亮;c.過熱蒸汽溫度下降;d.蒸汽含鹽量增大;
ⅰ.立即停爐,關閉主汽閥;ⅱ.停止向鍋爐上水,開啟省煤器旁路煙道;ⅲ.加強鍋爐放水,注意水位在鍋筒水位計中出現;ⅳ.在停爐過程中,如水位已重新在鍋筒水位計中出現,蒸汽溫度又未明顯降低時,可維持鍋爐繼續運行,盡快使水位恢復正常;ⅴ.因給水壓力異常升高而引起鍋筒水位升高時,應盡快使水壓恢復正常。⑷蒸汽鍋爐汽水共騰事故
⑸切勿敲擊安全閥上任何部分,開啟安全閥只能用閥上的控制杠桿。⑹在安全閥未校正前鍋爐絕禁止投入運行。(四)供汽當鍋爐汽壓接近工作壓力時,準備向外供汽。供汽前鍋內水位不宜超過正常水位,供汽時爐膛內燃燒穩定。供汽時應將主汽閥微微開啟,進行暖管,同時將管路上的泄水閥開啟,泄放冷凝水,暖管時間根據管子長度、直徑、蒸汽溫度等情況決定,一般不少于十分鐘。暖管時應注意管道的膨脹和管道支架的情況,如發現有不正常情況應停止暖管,并消故障和缺陷。待管路已熱,管路上冷凝水逐步減少后,方可全開主汽閥,開啟時宜緩慢,同時注意鍋爐各部件有否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主汽閥安全開啟后,應將其手輪退還半圈,以防熱脹后不能轉動。鍋爐供汽后,應再一次檢驗附屬另件、閥門、儀表有無漏水漏汽等情況,工作是否正常,為了防止吊水(蒸汽帶水),在任何情況下勿使水位沒過玻璃窗頂端。同時主汽閥不應開得過大,一般控制在1.5~2圈之間,在燃燒工況正常下,即達到額定出力。
⑺安全閥注意安全閥動作是否正常,為了防止安全閥盤和閥粘住,應定期拉動安全閥提升手柄,作排汽試驗,每隔2~4星期升高汽壓一次,作排汽試驗以校驗安全閥作用。⑻排污閥:定期排污(參看(六)排污)。⑼正常操作:①爐膛內正常的燃燒工況應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勻呈亮黃色,沒有穿冷風的火口,燃燼段整齊一致,從煙囪看出的煙呈淡色或白色,爐膛負壓保持在2~3毫米水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