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負荷的變化,溫度太高能使水滴蒸發而使滲處不宜發現,保證排汽暢通,在此壓力下進行一次嚴密性檢查,排污管等管道上設置的臨時隔板,影響鍋爐安全運行!,排污箱上應裝有安全閥
e.給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f.嚴重滿水時,蒸汽管道內發生水擊,法蘭處冒氣。②蒸汽鍋爐滿水時的處理措施如下:a.當鍋爐汽壓及水壓正常,而鍋筒水位超過正常水位上*,應采取下列措施:ⅰ.驗證低位水位計的指示正確性(如對其有懷疑時,應與鍋筒水位計對照,必要時還應沖洗水位計);ⅱ.若因給水自動調整器失靈的影響而水位升高時,應手動關小調整閥,減少給水;如用調整閥不能控制給水時,則應關小給水閥或其他能控制給水的閥門。
②必須不間斷地根據用汽情況來調整鍋爐負荷和調整燃燒室的運行,保持鍋爐汽壓穩定。當鍋爐負荷增加時,先增加引風再增加送風,然后加快爐排速度,必要時可調整給料速度增加燃料層厚度。當負荷減少時,先減慢給料機和爐排速度,然后減少送風,再減少引風。增減鼓引風量主要是通過開大或減小鼓引風調節門來達到,調節完畢應保持爐膛負壓在2~3毫米水柱。
排污時應注意下列事項:⑴如兩臺或兩臺以上鍋爐使用同一排污管,而排污管上又無逆止閥門,排污時應注意:①禁止兩臺鍋爐同時排污。②如另一臺鍋爐正在檢修,則排污前必須將檢修中的鍋爐與排污管路隔斷分開。⑵排污應在低負荷時,高水位時進行,在排污時應密切注決爐內水位,每次排污以降低鍋爐水位25~50毫米范圍為宜。
d.給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e.爐內火焰發暗,燃燒不穩定,甚至滅火,爐排上有灰渣堆,灰渣斗內有濕灰,甚至向外流出水汽;f.引風機負荷增大,電流增高。②爐管破的處理措施如下:a.爐管輕微裂,如水位尚能維持,故障不會迅速擴大時,可短時間減負荷運行,至備用鍋爐升火后再停爐;b.爐管破,不能維持水位和汽壓時,應緊急停爐,特別是當水位計中已看不到水位,爐膛溫度又很高時,切不可給水,以免導致更大事故發生。但引風機必須繼續運行,待排盡爐煙和蒸汽后方可停止;
銀晨鍋爐
ⅲ.關閉備用給水管道上的給水閥;ⅳ.如水位繼續升高,應開啟事故放水閥或排污閥。b.如經上述處理后,鍋筒水位仍上升,應采取下列措施:ⅰ.繼續關小或關閉能控制給水的閥門(停止向省煤器上水時,應開啟省煤器旁路煙道擋板);ⅱ.加強鍋爐放水;ⅲ.根據汽溫下降情況,必要時開啟過熱器和蒸汽管道疏水閥。c.如鍋筒水位已超過鍋筒水位計的上部可見水位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⑤檢查完畢后可在背火面涂鍋爐漆,以防腐蝕。⑥檢查引風機的滾動軸承是否正常,葉輪和外殼的磨損程度,使用單位應經常儲備葉輪的備件。⑦必要時將爐墻及外面罩殼保溫層等卸下,以便*檢查,如發現有嚴重損壞部分,或須修妥后方可繼續使用,同時將檢查結果及修理情況填入鍋爐安全技術登記簿。⑷鍋爐底座(包括爐排底板下平面和鼓風機管),每年至少要油漆一次。
ⅰ.立即停爐,關閉主汽閥;ⅱ.停止向鍋爐上水,開啟省煤器旁路煙道;ⅲ.加強鍋爐放水,注意水位在鍋筒水位計中出現;ⅳ.在停爐過程中,如水位已重新在鍋筒水位計中出現,蒸汽溫度又未明顯降低時,可維持鍋爐繼續運行,盡快使水位恢復正常;ⅴ.因給水壓力異常升高而引起鍋筒水位升高時,應盡快使水壓恢復正常。⑷蒸汽鍋爐汽水共騰事故
排污時應注意下列事項:⑴如兩臺或兩臺以上鍋爐使用同一排污管,而排污管上又無逆止閥門,排污時應注意:①禁止兩臺鍋爐同時排污。②如另一臺鍋爐正在檢修,則排污前必須將檢修中的鍋爐與排污管路隔斷分開。⑵排污應在低負荷時,高水位時進行,在排污時應密切注決爐內水位,每次排污以降低鍋爐水位25~50毫米范圍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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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進行給水和排污,降低鍋內溫度,如進行排污應開大連續排污;d.檢查鍋爐超壓原因和本體有無損壞后,再決定停爐或恢復運行。⑵蒸汽鍋爐缺水事故①蒸汽鍋爐缺水事故會出現下列現象:a.水位計指示低于低安全水位;b.水位報警器鳴叫,低水位信號燈亮;c.給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爐管爆時則相反)。②蒸汽鍋爐缺水的處理措施如下:
①打開空預器上煙室的檢查孔,清除管內外積灰。②清除鍋筒內部,水冷壁管內以及集箱內的水垢,泥渣,并用清水沖洗。③清除水冷壁管及鍋筒著火面上煙灰。④對鍋爐內外進行檢查,如受壓部分的焊縫,鋼板內外有無腐蝕現象,若發現有嚴重缺陷,應及早修理,若缺陷并不嚴重,亦可留待下次停爐時修理。如發現有可疑之處,但并不影響安全生產時,應作出記錄以便日后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