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訊海事手持雙向對講機
電源為DC7.4V
頻道設置符合無線電規則附錄18的規定。
能夠在單頻和雙頻上工作。
能夠使用話音進行遇險、緊急、安全和公共業務通信。
符合海上遇險安全系統(GMDSS)船用無線電通信設備技術要求。
"16"頻道為紅色獨立的按鍵為求救頻道。
技術條件依據是:IMOA.809(19)、GB15304-94、IEC61097-12、MSC.149(77)
設備外部設有符合A.8
華訊海事手持雙向對講機
發射機部分
能夠在156.300~156.875MHz頻段內單頻道工作。
能夠在156.025~157.425MHz頻段進行發射,在160.625~162.000MHz頻段內進行接收。
發射功率5W,可手動選擇低至1W。
發射音頻諧波失真≤10%。
音頻響應+1/-3dB of +6dB/octave。
交流噪聲≤-40dB
頻偏大±5KHz。
寄生輻射≤0.25μW。
電流消耗:5W時1.3A。
接收機部分
調諧頻率156.025~163.275MHz
第一中頻21.7MHz,第二中頻450KHz
信納比為20dB時,大可用靈敏度≤0.4μV
鄰頻道選擇性≥70dB
寄生響應抑制≥70dB
互調抑制≥68dB
寄生發射抑制≤2nW
電流消耗大音頻輸出時200mA;待機時20mA
音頻響應+1/-3dB of +6dB/octave
交流噪聲≤-40dB
音頻輸出功率:0.3W在帶有8Ω負載失真10%條件下,內置揚聲器0.5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