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逃逸在線監測系統
氨逃逸在線監測系統
c.在上料點、落料點、接駁點及其他易產生粉生位置采取局部氣體收集處理、灑水增濕等控制措施。
(5)物料加工與處理
a.物料加工與處理過程中易產生粉塵的工藝環節(如破碎、粉磨、篩分、混合、打磨、切割、投料、出料(渣)、包裝等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進行.不能密閉的,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處理、灑水增濕等控制措施;
b.密閉式生產工藝設備、廢氣收集系統、除塵設施等應密封良好,無粉塵外逸。
(6)運行與記錄
a.生產工藝設備、廢氣收集系統以及除塵設施應同步運行廢氣收集系統或除塵設施發生故障或檢修時,應停止運轉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待檢修完畢后共同投入使用;
b.應記錄廢氣收集系統、除塵設施及其他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的主要運行信息,如運行時間、廢氣處理量,灑水或噴灑化學穩定劑的作業周期、用量等。
三、完成時限
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工業無組織排放整治任務。各縣區分局要在調査摸底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按本通知要求向各相關企業分類下達限期整治通知,加大督查力度,督促企業完成整治。如未按期完成整治的,列入秋冬季錯峰生產名單,同時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要求嚴肅處理,在排污許可證中進行記錄,作為領取、換發和監管排污許可證依據。
四、調度要求
為認真落實好工業無組織排放整治工作,請各縣區分局進一步摸清底數,及時掌握工作進度,于每月22日前上報《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全口徑調度清單》、《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在線監控系統安裝企業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