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拋射試驗機用途和適用標準:
用于鋰電池和電池組、家用和商用電池,按照UL1642: 2006和UL2054: 1999的要求進行電池拋射試驗。
試驗要求:
1)每個被試電池或電池組擱置平面絲網上,絲網覆蓋試驗平臺上直徑為Φ102mm(4英寸)的中心孔。平面絲網由直徑Φ0.43mm(0.017英寸)的鋼絲以20目/英寸的間隔構造而成。
2)絲網安裝在距燃燒器38mm(1.5英寸)的上方位置,燃油和空氣流量以提供明亮藍色火焰的要求來設定,該火焰將使絲網灼熱變紅。
3)樣品上方被一個八邊形的金屬絲罩蓋住,金屬絲罩610mm(2英尺)寬、305mm(1英尺)高。金屬絲罩由直徑Φ0.25mm(0.01英寸)的鋁絲、以每個方向16~18線/英寸的間隔制成。
4)試樣被加熱直至發生起燃并被燃盡。除非試驗中樣品電池會掉下絲網,否則無需固定。需要時用單根細絲將樣品固定在絲網上。
5)試驗中應無被試電池或電池組的爆炸體穿過絲網。
6)試驗裝置示意圖如下:
主要功能:
1)拋射試驗裝置帶有隔爆功能,避免試驗電池爆炸體危及試驗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2)試驗火焰可人工預調節,但拋射試驗裝置必須帶有遠程控制點火功能。同時還應具有熄火保護功能。
3)拋射試驗裝置帶有強排風功能,能短時間內定點排放因電池爆炸產生的煙塵。
總體要求
1)拋射試驗裝置的總體結構尺寸符合本規格書中第1.2條的要求。
2)拋射試驗裝置需要帶有第二層隔爆罩,將發生在金屬絲罩內的電池爆炸與外界隔離開來。同時,第二層隔爆罩應帶有玻璃觀察窗。
3)第二層隔爆罩應具有排氣功能,通過啟動設備強排煙管道,實現有害性煙塵的定點排放。
4)自由跌落試驗臺的箱體顏色按雙方約定(或由需方提供色板)。
控制要求
1)拋射試驗裝置采用遠程和現場相結合的控制方式,遠程控制完成自動點火、聲光報警、自動和/或手動強制排風;現場控制主要是火焰的人工預調節;樣品放置由人工完成。
2)每次試驗準備完畢放置樣品前,由人工在現場完成火焰的預調節,調節完畢后,待絲網冷卻后放上樣品,啟動遠程點火控制,自動開啟燃氣電磁閥并點火,試驗開始。
3)遠程控制強排風功能,能短時間內定點排放因電池爆炸產生的煙塵。
電池拋射試驗機總體要求
1)拋射試驗裝置的總體結構尺寸符合本規格書中第1.2條的要求。
2)拋射試驗裝置需要帶有第二層隔爆罩,將發生在金屬絲罩內的電池爆炸與外界隔離開來。同時,第二層隔爆罩應帶有玻璃觀察窗。
3)第二層隔爆罩應具有排氣功能,通過啟動設備強排煙管道,實現有害性煙塵的定點排放。
4)自由跌落試驗臺的箱體顏色按雙方約定(或由需方提供色板)。
控制要求
1)拋射試驗裝置采用遠程和現場相結合的控制方式,遠程控制完成自動點火、聲光報警、自動和/或手動強制排風;現場控制主要是火焰的人工預調節;樣品放置由人工完成。
2)每次試驗準備完畢放置樣品前,由人工在現場完成火焰的預調節,調節完畢后,待絲網冷卻后放上樣品,啟動遠程點火控制,自動開啟燃氣電磁閥并點火,試驗開始。
3)遠程控制強排風功能,能短時間內定點排放因電池爆炸產生的煙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