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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根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 浙江省市場監管局 安徽省市場監管局 關于下達2021年度第二批長三角區域統一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滬市監標技〔2021]918號),《固定污染源廢氣 氯氣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工業園區揮發性有機物光離子化傳感器(PID)網格化監測技術規范》《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SO2、NO2、NO、O3、CO)傳感器法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三項長江三角洲區域統一標準,已按標準制定程序要求完成征求意見稿,為進一步完善標準的相關內容,按照《安徽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公開征求意見。
《固定污染源廢氣 氯氣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推進 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實施,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固定污染源廢氣中氯氣的測定方法, 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參考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HJ/T 47 煙氣采樣器技術條件;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等規程制定。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中氯氣的離子色譜法。 本標準適用于固定污染源廢氣中氯氣的測定。 當采樣體積為 60 L(標準狀態),定容體積為 50.0 ml 時,方法檢出限為 0.03 mg/m3,測定 下限為 0.12mg/m3。
方法原理:
廢氣樣品通過加熱的采樣管,經過采樣管末端濾膜濾除顆粒物,氯氣被氫氧化鈉溶液吸收 后生成氯離子和次氯酸根。硫代硫酸鈉再與次氯酸根反應生成氯離子。試樣經離子色譜柱分離, 電導檢測器檢測,根據氯離子的保留時間定性,峰面積或峰高定量。
儀器和設備:
除非另有說明,分析時均使用符合國家標準 A 級玻璃儀器。1.煙氣采樣器:流量范圍 0.1 L/min~2.0 L/min,其他技術要求應符合 HJ/T 47 的技術要求。2.采樣管:材質應具備耐高溫、防腐蝕、不吸附且不與待測物質發生反應的特性,采樣管的內襯管宜選用高硼硅玻璃、石英玻璃或聚四氟乙烯材質,采樣管末端加裝濾膜夾(7.3),采 樣管和濾膜夾加熱溫度(120±5)℃,加熱溫度和實際溫度可顯示并可調節。3.濾膜夾:聚四氟乙烯材質,尺寸與濾膜(6.12)匹配。4.連接管:聚四氟乙烯管或內襯聚四氟乙烯薄膜的硅橡膠管。5.吸收瓶:高硼硅玻璃材質的 50 ml 沖擊式吸收瓶。6.離子色譜儀:由離子色譜主機、操作軟件及所需附件組成的分析系統。配備的陰離子分 離柱(聚二乙烯基苯/乙基乙烯苯基質,具有烷醇季銨功能團、親水性,高容量色譜柱)和陰 離子保護柱、電導檢測器等測定設備,適用于氯離子的檢測。7.一般實驗室常用儀器和設備。
《工業園區揮發性有機物光離子化傳感器(PID)網格化監測技術規范》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參考HJ212 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JJG 1172 揮發性有機物光離子化檢測儀校準規范;JJG(氣象)004 自動氣象站風向風速傳感器;HJ 664 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布設技術規范(試行)等規程制定。
本文件規定了長江三角洲區域工業園區開展網格化布點,采用揮發性有機物傳感器監測系統,測定 環境空氣及廢氣無組織排放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的監測技術,包括方法原理、監測儀器性能、技術指標、 質量控制和驗收。
本文件適用于生態環境監測部門、企業及環境科學研究部門等開展工業區揮發性有機物網格化監測 工作。本文件適用于光離子化檢測原理的揮發性有機物傳感器監測系統,其它原理傳感器參考執行。
《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SO2、NO2、NO、O3、CO)傳感器法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 則》的規定起草。參考GB 3095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HJ/T 193 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技術規范;HJ 654 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SO2、NO2、O3、C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 測方法;HJ 818 -2018 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SO2、NO2、O3、C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運行和質 控技術規范等規程制定。
本文件規定了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SO2、NO2、NO、O3、CO)傳感器法自動監測系 統的組成結構、技術要求、性能指標和檢測方法。本文件適用于長三角區域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SO2、NO2、NO、O3、CO)傳感器法 自動監測系統的檢測和比對評估等工作。
監測單元:
監測單元是指傳感器法監測設備,由采樣入口、測量裝置和輔助模塊等組成,對采集的 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SO2、NO2、NO、O3、CO)因子進行測量。監測單元的具體要求見 5.4.1。
工作條件:
監測設備在以下條件中應能正常工作: a)室外環境溫度:(-20~50)℃; b)相對濕度:(15~95)%RH(無凝露); c)大氣壓:(80~106)kPa; d)供電電壓:AC(220±22)V,(50±1)Hz。 注 1:特殊環境條件下,監測設備應具備控溫除濕度等功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更多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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