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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產業】12月23日,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了四川省甘孜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四川省甘孜州省控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運行維修保障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項目預算金額100萬元。
項目編號:N5100012022003615
項目名稱:四川省甘孜州省控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運行維修保障服務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000,000.00元
采購需求:
本項目為四川省甘孜州省控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運行維修保障服務采購項目,共2個包。
1、第一包:系統維修保障服務
根據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統一安排,2022 年全省由駐市(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負責開展省控環境空氣自動站運行維護工作。為順利開展此項工作,保證甘孜州省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的監測運行管理、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工作,開展環境空氣監測網的建設工作?,F需采購省控環境空氣自動站維修服務以及提供省控環境空氣自動站全部維修配套材料。
2、第二包:勞務派遣運維服務
根據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統一安排,2022年全省由駐市(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負責開展省控環境空氣自動站運行維護工作。為順利開展此項工作,保證甘孜州省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的監測運行管理、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工作,開展環境空氣監測網的建設工作。現需通過勞務派遣方式外聘運維人員共計10名,主要從事省控氣站的數據監控和審核、例行巡檢、站點維護、質量控制、應急處理、備機更換、儀器安裝調試、周邊環境巡查等工作。運維中心人員均采用集中辦公管理模式,定期代為對勞務派遣人員工作情況統一考核、考勤,并安排調度工作。
1、第一包
2、第二包
第一包:
(一)服務內容:
供應商應對甘孜州17個省控空氣站,開展維修維護保障服務,具體工作內容包括:
(1)對17個省控空氣站進行維修維護的指定儀器設備進行檢修、維修;
(2)按照對采購人指定要求,開展定期省控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技術培訓。
(二)服務要求:
在委托期間,供應商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定,本著為采購人負責的精神,依照規范,科學管理,使各站點儀器運行達到國家及行業頒布的技術
標準和考核指標要求;及時維修各站點儀器。
1. 省控環境空氣自動站
維修儀器主要包含:SO2 自動監測儀、CO 自動監測儀、NO2 自動監測儀、O3 自動監測儀、PM10 自動監測儀、PM2.5 自動監測儀、動態校準儀、零氣發生器。
2.供應商應提供省控氣站備機(包括 SO2 自動監測儀、CO 自動監測儀、NO2自動監測儀、O3 自動監測儀、PM10 自動監測儀、PM2.5 自動監測儀、動態校準儀、零氣發生器共 8 臺儀器設備)。
3.供應商應提供省控氣站備件各1套。
4.供應商應提供輔助設備維修(除 SO2 自動監測儀、CO 自動監測儀、NO2自動監測儀、O3 自動監測儀、PM10 自動監測儀、PM2.5 自動監測儀、動態校準儀、零氣發生器以外的設備)。
5.供應商提供省控環境空氣自動站全部維修配套材料。
▲6.接到采購人省控空氣自動站故障報告后,供應商應在 4 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并在 8 小時內解決所有的故障,如故障不能排除,應在 24 小時內更換備機,同時對損壞儀器進行維修。(提供承諾函)
(三)服務站點:
17個省控空氣站。
(四)儀器維修內容:
針對異常數據、系統故障和數據缺失等情況,供應商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的應急維護方案。發生數據異常情況時應及時遠程啟動標樣核查和留樣復測,通過核查結果初步判定儀表當前的狀態是否正常;確系污染過程應啟動應急預案,同時記錄并上報。
(五)服務站點 :17個省控空氣自動站點。
第二包:
(一)服務內容:
1、供應商須保證所有參與服務的勞務人員勞動薪酬不違反四川省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及繳納社保。并負責員工關系異動處理、社保待遇的享受辦理等各類事務的處理。
2、供應商應承諾派遣人員屬供應商員工,與采購人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派遣人員屬于雙重管理,既要服從供應商管理也要服從采購人管理。
3、供應商應協助解決各種勞動紛爭,進行用工風險評估和預防,規避用工風險,如:員工經濟補償金、工傷、第三方傷害等各項用工風險,出現安全風險或者安全責任事故等,由供應商承擔一切,如:經濟補償與法律責任等。
(二)服務要求:
1、根據國家對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運維要求,項目服務人員應每站做到“日監控、周質控、月質控、季度質控、半年質控、年質控”任務。發現異常2小時內響應,發生故障4小時內到現場,8小時內恢復,不能恢復的,24小時內更換備機并開展監測。
2、服務站點:17個省控空氣站。
3、服務人員需提供省控氣站數據監控和審核、例行巡檢、站點維護、質量控制、應急處理、備機更換、儀器安裝調試、周邊環境巡查等工作。
4、開展氣站全部運維工作所需交通車輛由供應商自備提供,運維車輛不少于6輛,并負責相關車輛費用支付。
5、服務人員應接受采購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人員配置要求:
1、供應商擬投入本項目環境空氣自動站的服務人員須具備從事環境空氣自動站運維工作 3 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提供 10 名服務人員(含 1 名駐站人員)(響應文件中提供承諾函)。
▲2、本項目服務人員不得更換,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換的,必須向采購人提交書面申請,并詳細說明更換的原因、替代人員的簡歷等,經采購人同意后,方可更換。(響應文件中提供承諾函)
▲3、本項目服務人員工作主動積極,能承受工作壓力,適應野外和夜間工作。(響應文件中提供承諾函)
(四)氣站服務要求:
1、運維工作目標:
供應商必須建立完善的運行維護工作規范與質量管理體系,確保提供及時、準確、有效的監測數據,空氣站的運行質量應達到以下指標:
1)所獲取的有效監測數據必須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中規定的污染物濃度數據有效性最低要求;
2)數據傳輸率達到 95%(以小時值算)以上;
3)數據有效率達到 90%(以小時值算)以上;
4)數據質控合格率達到 100%(以小時值算)以上;
5)運維任務完成率 100%;
6)異常情況處理率 100%;
2、運維工作內容:
運維工作要求
周質控:每年4月至9月,每月至少2次且相鄰兩次周質控間隔時間13-17天,每年 1月-3月和10月至12月,每月至少1次且相鄰兩次周質控間隔25-30天
月質控:每月至少1次且相鄰兩次月質控間隔25-30天
季度質控:每季度一次且與上次季質控間隔75-90天
半年質控:每半年一次且上次半年質控間隔150-185天
年度質控:每年一次且上次年質控間隔330-365天
運維工作內容
1)常規巡查內容
保持站房內部環境清潔,布置整齊,各儀器設備干凈清潔,設備標識清楚;
檢查供電、電話通訊的情況,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保證空調正常工作,儀器運行溫度保持在 25℃左右,站房內溫度日波動范圍小于 3℃,相對濕度保持在 80%RH 以下;
指派專人維護,設備固定牢固,柜門關閉良好,人走關門,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打開站房;
定期檢查消防和安全設施;
每次維護后做好系統運行維護記錄;
進行維護時,規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發生。
2)周質控
做好巡查記錄,巡檢時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
查看子站設備是否齊備,無丟失和損壞;檢查接地線路是否可靠,排風排氣裝置工作是否正常;
檢查采樣和排氣管路是否有漏氣或堵塞現象,各分析儀器采樣流量是否正常。
檢查各儀器的運行狀況,保證系統運行順暢;
檢查外部環境是否正常,有沒有對測定結果或運行環境存在明顯影響的污染源;
檢查電路系統和通訊系統,保證系統供電正常,電壓穩定;
檢查子站的通訊系統,保證子站與遠程監控中心的連接正常,數據傳輸正常;
檢查監測儀器的采樣入口與采樣支路管線結合部之間安裝的過濾膜的污染情況,每周更換濾膜;
在冬、夏季節還要注意室內外溫差,若溫差較大,及時改變機柜溫度或對采樣總管采取適當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現象;
及時清除站房周圍的雜草和積水,當周圍樹木生長超過規范規定的控制限時,及時剪除對采樣或監測光束有影響的樹枝;
經常檢查避雷設施是否可靠,戶外柜內是否有漏雨現象,氣象桿和天線是否被刮壞,外圍的其它設施是否有損壞或被水淹;
檢查站房的安全設施,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更換氣體分析儀采樣濾膜;每周對顆粒物的采樣紙帶進行檢查,如紙帶即將用盡,及時進行更換。
3)月質控
清洗 PM2.5、PM10 切割器,檢查β法顆粒物分析儀儀器噴嘴、壓環等部件;
檢查 PM2.5、PM10 分析儀、氣態分析儀流量,如果超過國家相關規范要求,即時進行校準,檢查儀器是否泄漏;
檢查儀器顯示數據和數據采集儀之間是否一致;
每月度對儀器的數據進行備份。
4)季度質控
清洗采樣總管及采樣風機;
對 PM2.5、PM10 進行標準膜檢查,如果超過國家規范或說明書規定的限值,對其進行校準。
精密度檢查。
顆粒物溫度氣壓檢查和校準
5)半年質控
檢查 PM2.5、PM10 分析儀相對濕度、溫度傳感器和動態加熱裝置是否正常工作;
檢查氣體分析儀多點線性。
清洗采樣系統。
MFC 校準
鉬爐轉化效率檢查
臭氧溯源
準確度檢查
6)年度質控
對儀器進行預防性維護,并更換相應的備件;
更換泵組件。
7)日常運行維護記錄
建立子站維護檔案,將子站的運行過程和運行事件進行詳細記錄,并進行歸檔管理。
8)其他
故障的響應時間要求,當子站每日6時~23時出現故障,在2小時之內響應,4小時內到達現場解決(通信線路、電力線路故障除外,但要及時與相應部門聯系積極解決)。若儀器故障無法排除,須在24小時內提供并更換相應的備機,保證空氣站正常運行。
(五)自動站交接要求
按照《四川省生態環境廳關于上收省控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站運行管理事權有關工作的通知》(川環函〔2021〕1147 號)、《四川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關于做好省控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運維交接工作的通知》(川環監站〔2021〕308 號)文件要求,將組織開展省控環境空氣運維交接工作。供應商需提供自動站交接保障承諾函,保障交接期間省控自動監測站正常運行,確保運維交接順利完成。
1、省控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運維交接
1.1 交接范圍
全州17個省控空氣站。
1.2 交接分工
四川省甘孜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以下簡稱甘孜州站):負責省控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以下簡稱省控空氣站)運維交接工作的組織、實施,準備交接測試用設備、流量計等;會同原社會化運維公司與成交供應商按照相關要求完成文檔、設備核實工作,開展交接測試工作;
各縣生態環境監測監測站(以下簡稱縣站):會同甘孜州和原社會化運維公司以及成交供應商完成文檔、設備核實工作,配合完成自動監測站交接工作。
原社會化運維公司:按省控空氣站交接事項清單要求清點準備省控空氣站相關資料,并移交甘孜州站與成交供應商;會同甘孜州站與成交供應商按照監測儀器交接測試表開展儀器交接測試工作。
1.2.1 交接步驟
1.2.1.1 準備工作
原社會化運維公司要認真做好交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提前準備好相應設備及文檔材料,保障儀器設備運行正常,確保儀器檔案等相關資料齊全。
1.2.1.2 接收工作
甘孜州站、各縣站、成交供應商與原社會化運維公司現場按照《省控空氣站交接事項清單》、《顆粒物(PM10/PM2.5)監測儀器交接測試表、氣態污染物監測儀器交接測試表》、《非甲烷總烴監測儀器交接測試表》對省控空氣站進行清點、測試、記錄并簽字。
1.2.2 交接問題處理原則
1.2.2.1 甘孜州站與成交供應商對《城市站交接內容清單》中設備和物品不清楚時,各縣站、原社會化運維公司應給予解釋說明,供應商應予以配合記錄。
1.2.2.2 交接過程中發現不滿足監測要求儀器、故障儀器、性能測試不通過的儀器(不包括要求地方更換儀器)等問題,由原社會化運維公司限期內修復儀器(移交記錄表中備注限期時間),直至儀器達到移交要求交于甘孜州站監測使用,在修復儀器期間,由原社會化運維公司提供備機開展監測,成交供應商予以配合。
1.2.2.3 對于《關于請配合做好省控地表水、大氣自動站上收工作的通知(川環辦函〔2021〕327 號)》文件中要求更換的省控空氣站老舊設備,成交供應商應配合各縣站應盡快上報州局完成設備采購及驗收,在交接時未完成驗收的設備,各縣站自行協調提供備機開展監測。
1.2.2.4 發現站房設施、供電、網絡通訊等設施的故障,甘孜州站在移交記錄上備注說明,由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在限期內負責修復,成交供應商予以配合。
1.3 確保交接后磨合期平穩過渡
成交供應商交接后,甘孜州站對省控空氣站的日常運維及監測質量管理工作應嚴格按照《四川省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及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管理辦法及技術細則執行。成交供應商對監測數據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省總站同意,不得將省控空氣站數據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不得利用省控空氣站數據、檔案或有關資料對外開展技術交流、科學研究、業務聯系、數據交換等。
原運維公司在交接之日一個月內,繼續保留相關運維人員和儀器設備,對甘孜州站提出的合理技術需求和運維保障,成交供應商應積極配合,處理好相關問題,保證空氣站日常運維與監測。
(3)嚴厲打擊數據造假行為
成交供應商嚴禁出現人為修改監測數據、人為干預監測過程和評價結果、無正當理由缺失監測數據等情況。
注:“▲”的條款為重要技術條款,供應商若未滿足的,將做扣分處理。
四、商務要求(各包均按此要求,實質性要求)
1、服務時間:合同簽訂生效后 5 個月。
2、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 30 日內,采購人向成交供應商支付合同金額的70%;服務期限結束并驗收合格后,采購人支付剩余的合同金額。成交供應商需按采購人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及結算資料后進行支付結算。
4、履約、驗收要求與標準:參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 號)的要求、采購文件要求、響應文件及承諾、簽訂的合同、國家及行業相關規范標準進行。
5、其他要求:供應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責任由供應商負責,采購人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也不承擔如發生安全事故產生的任何責任。(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五、其他要求
第一包:
1.實施方案
供應商結合本項目采購需求編制實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站點儀器設備維修方案;②質量控制制度;③巡檢技術手段;④數據處理方案;⑤備機更換方案。
2.服務方案
供應商結合本項目采購需求編制項目服務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人員配置方案(人員崗位職責分工);
?、谶M度計劃方案(描述服務過程中各個環節的響應時間、完成工期、及時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務的保障措施);
?、蹜狈桨?應急體系制度的建立、活動現場易出現的安全事故進行分析、突發性事故的應急措施)。
第二包:
1.勞動糾紛預案
供應商結合本項目采購需求編制項目勞動糾紛預案,包括但不限于:
?、俟提槍Ρ慌汕踩藛T工資待遇勞動爭議制定有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的具體處理預案;②針對被派遣人員社保爭議制定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法》的具體處理預案;③針對被派遣人員意外傷害爭議制定有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具體處理預案。
2.管理制度
供應商結合本項目采購需求編制項目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賰炔抗芾碇贫龋虎诮逃贫?;③福利保障制度;④保密安全制度;⑤考勤制度;⑥績效考核制度。
3.服務方案
供應商結合本項目采購需求編制項目服務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偃藛T配置方案(人員配置數量優于采購文件要求、人員崗位職責分工);
?、谶M度計劃方案(描述服務過程中各個環節的響應時間、完成工期、及時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務的保障措施);
③應急方案(應急體系制度的建立、活動現場易出現的安全事故進行分析、突發性事故的應急措施)。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0日
采購包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0日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參與:
采購包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包2: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時間)
途徑: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投標(響應)管理-未獲取采購文件中選擇本項目獲取采購文件
方式:在線獲取
售價:0元
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3年01月06日 11時00分00秒(北京時間)
地點:成都市金牛區蜀西路48號西城國際B座6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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