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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23年國家計量技術法規制定和修訂計劃,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等單位已完成《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計量審查規范》(征求意見稿)制定起草工作,現向各位委員和有關單位征求意見。
《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 年)》和《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實施方案》均明確提出,要完善溫室氣體排放計量監測體系,加強碳排放關鍵計量測試技術研究和應用,建立碳排放計量審查制度,強化重點排放單位的碳計量要求。
隨著我國提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對碳排放的監測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碳計量審查制度,不僅可以推動重點排放單位合理配備和使用計量器具,還可以為實現碳排放“可測量、可報告、可核查”提供計量支撐,服務國家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2022年2月8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信部聯合發布的《關于促進企業計量能力提升的指導意見》也明確指出,重點用能單位、排放單位應當配備能源資源、碳排放相關計量器具,滿足能源資源、碳排放相關計量要求。推動企業建立健全碳計量體系,為企業碳排放“可測量、可報告、可核查”提供計量支撐。
綜上所述,立項《重點排放單位碳計量審查規范》是落實國家政策要求,服務國家戰略需求,提升企業計量能力的具體舉措,對于推動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
本規范規定了重點排放單位的碳排放計量工作要求,以及對其開展碳排放計量審查的程序和方法。本規范適用于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重點排放單位開展碳排放計量工作的審查,非重點排放單位的審查可參照進行。
碳排放計量范圍包括:
—— 化石燃料燃燒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
—— 能源作為原材料用途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
—— 生產、廢棄物處理處置等過程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
—— 凈購入的電力、熱力消費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
—— 其他形式的溫室氣體排放。
本規范內容要點說明如下:
1. 范圍:明確了碳排放計量范圍,包括化石燃料燃燒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能源作為原材料用途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生產、廢棄物處理處置等過程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凈購入的電力、熱力消費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以及其他形式的溫室氣體排放。
2. 引用文件:參考引用了《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審查規范》(JJF1356—2012)、《工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通則》(GB/T32150—2015)及 24 個行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3. 術語和定義:主要包括溫室氣體、碳排放、碳排放計量器具、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計量審查、源流、碳排放計量目標等,并引用了 JJF 1356、GB/T 32150 界定的術語。
4. 碳排放計量器具:規定重點排放單位配備的碳排放計量器具應滿足按源流類型碳排放分類計量要求,并應滿足現行有效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規定的數據獲取要求。
5. 碳排放計量數據管理:規定應按照現行有效的國家計量技術規范通過燃料端計算或排放端實測獲得碳排放量并進行報告,碳排放量應明確不確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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