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環境試驗的分類
(1)自然環境試驗,是將產品特別是材料和構件長期直接暴露于某一自然環境中,以確定該自然環境對它的影響過程,通常在各種類型的自然暴露場進行;
(2)使用環境試驗,是將產品安裝于載體(平臺)上,直接經受產品使用中遇到的自然(或誘發)的平臺環境的作用,以確定其對平臺環境的適應性,通常在現場進行;
(3)實驗室環境試驗,則是將產品置于人工產生的氣候、力學或電磁等環境中,以確定這些環境對它的影響,通常在實驗室內進行。 自然環境試驗主要是獲取氣候環境因素對材料、工藝和構件等受自然環境各種因素長期綜合作用產生的腐蝕、老化、長霉和降低電性能等,為產品設計中材料、工藝、元器(部)件選擇提供基本數據;使用環境試驗主要用于產品樣機研制過程和產品使用階段,獲取樣機對真實使用環境適應性的信息,為改進設計或評價其環境適應性提供依據。實驗室環境試驗分為激發試驗和模擬試驗。激發試驗主要用于研制過程,用于發現產品環境適應性設計方面的缺陷,以改進設計,通過反復進行這一過程可提高產品的環境適應性;模擬試驗主要用于驗證或評價產品的環境適應性水平或是否達到規定的要求,作為設計定型、產品驗收和采購決策的依據。因此環境試驗是提高、驗證和評價產品環境適應性的重要手段。
按環境試驗分類
IEC(電工委員會)Tc75環境條件分類委員會于1981年頒布了“環境參數分級標準",具體如下: 1) 氣候環境因素: 溫度、濕度、壓力、日光輻射、沙塵、雪等。 2) 生物及化學因素: 鹽霧、霉菌、二氧化硫、硫化氫等。 3) 機械環境因素: 振動(含正弦、隨機)、碰撞、跌落、搖擺、沖擊等。 4) 綜合環境因素: 溫度與濕度,溫度與壓力、溫度、濕度與振動等等。 項目分類 氣候環境試驗其項目可分為如下幾項:高溫、低溫、溫度循環、溫度沖擊、低氣壓、濕熱、日光輻射、砂塵、淋雨等,一般將鹽霧和霉菌試驗包括在其中。 在上述試驗項目中又可分為單因素、綜合及組合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