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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編碼規則》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是我國地表水環境管理的重要支撐。近十年來,我國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
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由“十一五”期間的759個監測點位增加至3641個點位,實現十大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地級及以上城市、重要水體省市界和重要水功能區“四個全覆蓋”,為打好打贏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奠定了堅實的技術基礎。
省級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網作為國家網的有益補充,“十四五”期間,增加至5115個點位,是“十四五”國家網監測點位的1.4倍。自2020年起,生態環境部有序推進地方水質自動監測站數據與國家平臺聯網,目前已共聯網2798個地方自動站,其中省級1644個,省以下1154個。
國家網與地方網聯網共享,監測點位的設置尺度更加精細、覆蓋程度更高、監測范圍更廣,拓展了全國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一張網”的覆蓋范圍,可更全面地評估全國水環境質量狀況。因此,監測點位代碼作為監測點位的唯一標識,對于監測點位信息的維護、環境監測數據的傳輸與管理、環境質量綜合評價、信息公開都發揮重要作用。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生態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的編碼,制定本標準。本標準參考GB/T 2260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T 7027 信息分類和編碼的基本原則與方法;HJ 932 中國地表水環境水體代碼編碼規則等規程編制。
本標準規定了地表水環境質量常規監測點位編碼方法和編碼規則。本標準適用于全國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庫和渠道)環境質量常規監測點位編碼工作。
行政區劃代碼:
行政區劃代碼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對該監測點位水環境質量負責的行政區劃,用 6 位阿拉伯數字表示,按照 GB/T 2260 確定。
國家網監測點位使用地級城市行政區劃代碼;省級網、市級網、縣級網監測點位使用區縣行政區劃代碼。
除國與國交界斷面以外,其他交界斷面監測點位使用左岸行政區劃代碼。(注:對于國與國共有河段,無論我國位于左岸還是右岸,在編碼時均使用我國一側對監測點位水環境質量負責的行政區劃代碼。)
水體類型代碼:
水體類型代碼表示監測點位所在水體的屬性,用1位大寫英文字母表示,A表示河流、渠道,B和G分別表示水庫和湖泊。
監測點位順序代碼:
監測點位順序代碼用4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即0001~9999,由全國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規定,在第一部分~第四部分代碼均相同時,順序代碼不重復使用。
監測點位調整:
當監測點位調整時,且控制級別、流域水系、行政區劃、水體類型中任何一項或多項隨之變化,原有監測點位代碼廢止,存檔。調整后監測點位按照編碼規則重新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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