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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政策】近日,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文明辦、省發改委等17部門編制了《浙江省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23-2025年)》。
一、編制背景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美麗浙江建設的有序推進,全省生態環境質量保持穩中向好,但噪聲污染問題相對凸顯。2023年開展的全省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中,“噪聲污染”列為專項治理任務之一。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還自然以寧靜、和諧、美麗”的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推動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突出的噪聲污染問題,加強噪聲污染防治,改善聲環境質量,根據生態環境部等16部門印發的《“十四五”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文明辦、省發改委等17部門編制了《浙江省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23-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
二、主要目標
完善噪聲污染防治管理體系,明確有關部門的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穩步提高治理水平,持續改善聲環境質量,探索噪聲擾民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途徑,逐步形成寧靜和諧的文明意識和社會氛圍。到2025年,全省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85%以上,噪聲信訪投訴明顯下降。
三、主要內容
《行動計劃》以國家行動計劃藍本,體現浙江特色,提出了法規
標準、源頭管控、保障措施等方面的相關要求,同時具體謀劃了未來3年在工業、建筑施工、交通、社會生活等方面噪聲污染防治的具體舉措。主要內容有:
(一)完善制度標準體系建設。加快制定《浙江省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研究制定地方噪聲排放標準及相關技術規范。完善聲環境功能區管理,落實聲環境質量改善責任。指導未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的設區市編制聲環境質量改善規劃及實施方案。
(二)嚴格噪聲源頭管控。強化規劃引領作用,科學開展交通基礎設施的選線選址,突出民用機場選址有關要求,優化噪聲敏感建筑物布局,加強產品質量監管。
(三)嚴格工業企業噪聲污染監管。實施排污許可和重點排污單位管理,深化工業噪聲污染治理,加強工業園區噪聲管控。
(四)加強建筑施工噪聲污染監管。落實建筑施工噪聲管控責任,加強夜間建筑施工管理,推動噪聲污染防治示范工地創建。
(五)加大交通噪聲污染監管。嚴格車船噪聲污染治理,推動道路交通噪聲污染綜合治理,落實鐵路噪聲污染防治要求,實施機場噪聲污染防治。
(六)推進社會生活噪聲治理。嚴格商業經營活動噪聲管理,規范文化娛樂和旅游活動,細化公共場所和居民住宅區噪聲管控,推動“寧靜小區”建設。
(七)發揮科技教育支撐作用。加強科研教育和人才培養,推廣先進設備和技術,全面推進“浙里寧靜”建設,通過數字賦能加強城市噪聲治理。
(八)提高噪聲監測和監管執法能力。實現聲環境質量監測自動化,2025年1月1日起,設區城市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提升基層噪聲監管隊伍和能力建設。
(九)構建社會共治的噪聲治理新格局。持續推進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噪聲問題專項治理,深化發展“浦江經驗”,優化噪聲糾紛解決方式,不斷創新噪聲投訴糾紛解決方式。充分發揮輿論監督,鼓勵聘請特約監督員、設置基層 “吹哨人”,打通噪聲污染治理“最后一公里”。
原標題:浙江省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23-2025年) 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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